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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10:04 作者:财政局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2022年,五原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相关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财政各项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五原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公开发布相关信息101余条。为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让企业和群众及时知晓和享受各项政策红利,2022年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在五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政务网向社会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依申请公开事项开展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程序。今年通过自治区依申请公开平台收到个人要求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县财政局严格执行公开信息审查制度。全部公文、信息在制作过程中需由拟文股室单位负责人初步审核后,经局定密责任人复审,确定为非涉密内容,方可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如公文信息被认定为涉密文件,需按照保密部门对涉密公文的印发要求,履行相关程序。我局始终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即:在履行财政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性体式的文书,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公文制作的各股室单位由办公室对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进行审核把关,无办公室公开属性审核意见的公文,一律不予印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为适应新形势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扩大财政政务公开覆盖面,积极拓宽财政公开信息传播渠道,努力构建完善信息公开宣传网络。一是通过财政内网、财政微信公务群等自身网络平台,充分发挥局内《财政简报》,大力宣传重大政策、重要新闻、重点工作等,及时宣传财政工作进展情况。二是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信息室以及媒体等各类渠道报送信息,与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县政府网站以及市财政局相关媒体、网站沟通联系,及时提供新闻线索、策划新闻选题,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财政动态信息,不断扩大财政工作影响力。三是将各类培训学习教育与政策信息公开宣传有机结合起来,以财政改革和管理为先导,围绕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开展“财政大讲堂”、支部学习、专题活动开展财政政策宣讲活动,进一步拓宽了财政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范围。向各级门户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信息,促进“三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时效化和常态化,向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平台、巴彦淖尔市委智慧党务公开平台、三务公开便民平台公开信息百余条。

    (五)监督保障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县财政工作会议,局党组会议、局务会、党支部会等多次会议上,及时部署研究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三级联动、层层把关政务公开,确保所有政策、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股室单位法制财政建设及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详细要求了考核指标、考核形式、评分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0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

    1.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部分内容没有做到定时公开,部分公开内容不及时;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内容存在部分遗漏。

    2.公开制度不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比较复杂,设计内容宽泛,相关科室职责分工分散,信息沟通不及时、协调配合不够,整体合力得不到充分体现,影响了公开工作的开

    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暂无内容。

    2022年我单位无信息管理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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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0:04

    信息来源:财政局

    2022年,五原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相关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财政各项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五原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公开发布相关信息101余条。为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让企业和群众及时知晓和享受各项政策红利,2022年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在五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政务网向社会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依申请公开事项开展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程序。今年通过自治区依申请公开平台收到个人要求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县财政局严格执行公开信息审查制度。全部公文、信息在制作过程中需由拟文股室单位负责人初步审核后,经局定密责任人复审,确定为非涉密内容,方可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如公文信息被认定为涉密文件,需按照保密部门对涉密公文的印发要求,履行相关程序。我局始终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即:在履行财政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性体式的文书,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公文制作的各股室单位由办公室对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进行审核把关,无办公室公开属性审核意见的公文,一律不予印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为适应新形势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扩大财政政务公开覆盖面,积极拓宽财政公开信息传播渠道,努力构建完善信息公开宣传网络。一是通过财政内网、财政微信公务群等自身网络平台,充分发挥局内《财政简报》,大力宣传重大政策、重要新闻、重点工作等,及时宣传财政工作进展情况。二是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信息室以及媒体等各类渠道报送信息,与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县政府网站以及市财政局相关媒体、网站沟通联系,及时提供新闻线索、策划新闻选题,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财政动态信息,不断扩大财政工作影响力。三是将各类培训学习教育与政策信息公开宣传有机结合起来,以财政改革和管理为先导,围绕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开展“财政大讲堂”、支部学习、专题活动开展财政政策宣讲活动,进一步拓宽了财政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范围。向各级门户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信息,促进“三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时效化和常态化,向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平台、巴彦淖尔市委智慧党务公开平台、三务公开便民平台公开信息百余条。

    (五)监督保障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县财政工作会议,局党组会议、局务会、党支部会等多次会议上,及时部署研究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三级联动、层层把关政务公开,确保所有政策、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股室单位法制财政建设及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详细要求了考核指标、考核形式、评分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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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性文件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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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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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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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0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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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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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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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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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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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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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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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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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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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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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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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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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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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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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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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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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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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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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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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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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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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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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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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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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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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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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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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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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问题

    1.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部分内容没有做到定时公开,部分公开内容不及时;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内容存在部分遗漏。

    2.公开制度不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比较复杂,设计内容宽泛,相关科室职责分工分散,信息沟通不及时、协调配合不够,整体合力得不到充分体现,影响了公开工作的开

    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暂无内容。

    2022年我单位无信息管理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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