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 集约化站群导航
  • 旗县区导航

    • 临河区
    • 磴口县
    • 乌拉特前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后旗
    • 杭锦后旗

    部门导航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利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访局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导航

    • 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蒙文版 登录/注册
    搜索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五原县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8 18:19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索引号: 1115282201175131X9wltzqrmzfbgs/2026-0008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8-10
    文号: 五政办发〔2023〕18号 是否有效: 有效
    主题词: 关于印发《五原县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下载:
    下载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驻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五原县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内教发〔2023〕15号)、《关于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巴平安办〔2023〕14号)、《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平安办〔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切实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加强各乡镇、行业部门、村(社区)、学校协调配合,强化措施,全面防控,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巡查值守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三、工作机制

    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由县委、政府组织领导,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各尽其责、社会参与、乡村为主、联防联控”的防范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做到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教育到位,宣传到位,管理到位。

    四、部门职责

    平安办、纪检、宣传、督查、教育、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水利、民政、住建、交通、农科、卫健、文旅广、园林绿化、工信、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义长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组成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和指挥预防学生溺水各项工作。承担预防学生溺水管理工作职责。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压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安全教育、设施设备配备、隐患排查整治、巡查管理、施救、事故处置等工作,推动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取得实效。

    纪检监察、督查部门: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坚持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提高督查检查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及时发现各乡镇、各部门存在的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宣传部门:压实属地宣传引导责任,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知识宣传,播放(刊登)预防学生溺水公益广告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关注孩子人身安全,对学生溺水事件作客观报道。

    教育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建设体系,压实校长“第一责任人”和班主任直接责任,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和教育责任。指导学校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做好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教育、宣传、管理工作,通过专题教育课、主题班会、家长会、宣传手册、家访、微信平台、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有关涉水生产企业落实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公安部门:压实辖区防范管控责任,建立预防学生溺水辖区负责制,将预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派出所加强对行政区域危险水域的巡逻,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对发生的学生溺水事件积极开展或协助开展救援,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置和善后工作。

    消防救援部门:配齐配全救援器材,对发生的学生溺水事件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水利、义长部门:压实重点水域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河流、湖泊、水库、干渠、排干等水域安全管理,设置醒目警示标牌,重点区域增设防护设施,针对风险点位和重点时段开展常态化巡查。督促管理人及时劝返玩耍、戏水、游泳、钓鱼的学生。

    民政部门:压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一对一”包联,确保不失管、不失教、不失护,严防出现“看护真空”。

    住建部门:压实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在建及停工项目施工现场深基坑安全管理的督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水塘等,严禁中小学生擅自进入建筑施工作业区。

    交通部门:压实水上交通和渡口安全责任,设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岗,完善有关安全防范设施。

    农科部门:压实水产、农用设施生产经营主体安全责任,加强对鱼塘、灌溉用水池水坝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和必要的防护设施,督促管理人及时劝返玩耍、戏水、游泳、钓鱼的学生。

    卫健部门、红十字会:压实防溺水应急救护知识普及责任。推进防溺水应急救护知识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溺水自救、施救知识,督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生溺水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文旅广电部门:压实景区水域防护责任,建立旅游景区、星级酒店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制,在涉水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在易发溺水水域完善救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或救生员。

    园林绿化部门:压实城市园林水域管理责任,建立辖区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公园、河道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工信部门:协调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在溺水易发时段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预防溺水提示公益短信。

    共青团、妇联:结合“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各类志愿者计划、对农村儿童、青少年、家长进行预防溺水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定期到各类开放水域进行巡查,劝阻学生远离危险水域。建立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生家长“一对一”帮教机制,发挥乡镇、村社妇联作用,进门入户,向学生家长宣传预防溺水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深刻认识保护学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切实做到看管到位、宣传到位、警示到位、排查到位、监督到位“五个到位”,全面压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属地责任,落实网格员责任制,分级负责辖区防溺水工作,要坚决克服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运动式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二)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逐级落实管理责任,抓实抓细行业部门、乡镇、村(社区)、学校责任落实,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调研指导、协调部署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形成监管合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紧密协作配合,加强数据共享,调动各方力量,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过程全监管的预防学生溺水综合管理格局。要立足本职,从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预防保护等方面深入分析事发原因,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达到整改一处,防范一片的目标。

    点此下载:

    关于印发《五原县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文件下载
    政策解读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
    下载附件
    浏览次数:
  • 上一篇: 关于同意更改蒙古族学校名称的批复
  • 下一篇: 关于印发《五原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盟市政府官方网站
    • 呼和浩特市
    • 包头市
    • 兴安盟
    • 呼伦贝尔市
    • 赤峰市
    • 通辽市
    • 鄂尔多斯市
    • 乌兰察布市
    • 锡林郭勒盟
    • 乌海市
    • 巴彦淖尔市
    • 二连浩特市
    • 满洲里市
    • 阿拉善盟
    旗县区政府官方网站
    • 五原县
    • 临河区
    • 杭锦后旗
    • 磴口县
    • 乌拉特后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前旗
    • 经济开发区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蒙ICP备 12002682 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本网站支持IPv6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要闻动态
    • 头条
    • 国务院信息
    • 今日五原
    • 基层动态
    • 图片新闻
    • 通知公告
    • 国务院政策
    • 自治区政策
    政务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依申请公开
    • 政府公报
    办事服务
    • 个人办事
    • 法人办事
    • 一件事主题服务
    • 服务部门
    互动交流
    • 县长信箱
    • 网上投诉
    • 查询评价
    • 意见征集
    • 在线访谈
    • 政策问答库
    • 政府新媒体矩阵
    三农服务
    • 新农村建设
    • 名优特产
    产业经济
    • 产业信息
    • 招商引资
    • 文旅产业
    • 企业信息
    • 产业园区
    魅力五原
    • 五原概况
    • 社会发展
    • 大事记
    • 聚焦生活

    回到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1115282201175131X9wltzqrmzfbgs/2026-0008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构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五政办发〔2023〕18号
    成文日期 2023-08-10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五原县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8 18:19

    信息来源:政府办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驻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五原县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内教发〔2023〕15号)、《关于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巴平安办〔2023〕14号)、《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平安办〔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切实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加强各乡镇、行业部门、村(社区)、学校协调配合,强化措施,全面防控,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巡查值守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三、工作机制

    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由县委、政府组织领导,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各尽其责、社会参与、乡村为主、联防联控”的防范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做到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教育到位,宣传到位,管理到位。

    四、部门职责

    平安办、纪检、宣传、督查、教育、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水利、民政、住建、交通、农科、卫健、文旅广、园林绿化、工信、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义长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组成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和指挥预防学生溺水各项工作。承担预防学生溺水管理工作职责。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压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安全教育、设施设备配备、隐患排查整治、巡查管理、施救、事故处置等工作,推动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取得实效。

    纪检监察、督查部门: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坚持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提高督查检查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及时发现各乡镇、各部门存在的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宣传部门:压实属地宣传引导责任,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知识宣传,播放(刊登)预防学生溺水公益广告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关注孩子人身安全,对学生溺水事件作客观报道。

    教育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建设体系,压实校长“第一责任人”和班主任直接责任,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和教育责任。指导学校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做好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教育、宣传、管理工作,通过专题教育课、主题班会、家长会、宣传手册、家访、微信平台、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有关涉水生产企业落实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公安部门:压实辖区防范管控责任,建立预防学生溺水辖区负责制,将预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派出所加强对行政区域危险水域的巡逻,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对发生的学生溺水事件积极开展或协助开展救援,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置和善后工作。

    消防救援部门:配齐配全救援器材,对发生的学生溺水事件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水利、义长部门:压实重点水域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河流、湖泊、水库、干渠、排干等水域安全管理,设置醒目警示标牌,重点区域增设防护设施,针对风险点位和重点时段开展常态化巡查。督促管理人及时劝返玩耍、戏水、游泳、钓鱼的学生。

    民政部门:压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一对一”包联,确保不失管、不失教、不失护,严防出现“看护真空”。

    住建部门:压实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在建及停工项目施工现场深基坑安全管理的督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水塘等,严禁中小学生擅自进入建筑施工作业区。

    交通部门:压实水上交通和渡口安全责任,设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岗,完善有关安全防范设施。

    农科部门:压实水产、农用设施生产经营主体安全责任,加强对鱼塘、灌溉用水池水坝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和必要的防护设施,督促管理人及时劝返玩耍、戏水、游泳、钓鱼的学生。

    卫健部门、红十字会:压实防溺水应急救护知识普及责任。推进防溺水应急救护知识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溺水自救、施救知识,督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生溺水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文旅广电部门:压实景区水域防护责任,建立旅游景区、星级酒店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制,在涉水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在易发溺水水域完善救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或救生员。

    园林绿化部门:压实城市园林水域管理责任,建立辖区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公园、河道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工信部门:协调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在溺水易发时段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预防溺水提示公益短信。

    共青团、妇联:结合“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各类志愿者计划、对农村儿童、青少年、家长进行预防溺水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定期到各类开放水域进行巡查,劝阻学生远离危险水域。建立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生家长“一对一”帮教机制,发挥乡镇、村社妇联作用,进门入户,向学生家长宣传预防溺水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深刻认识保护学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切实做到看管到位、宣传到位、警示到位、排查到位、监督到位“五个到位”,全面压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属地责任,落实网格员责任制,分级负责辖区防溺水工作,要坚决克服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运动式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二)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逐级落实管理责任,抓实抓细行业部门、乡镇、村(社区)、学校责任落实,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调研指导、协调部署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形成监管合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紧密协作配合,加强数据共享,调动各方力量,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过程全监管的预防学生溺水综合管理格局。要立足本职,从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预防保护等方面深入分析事发原因,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达到整改一处,防范一片的目标。

    点此下载:

    关于印发《五原县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文件下载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 蒙ICP备 12002682 号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网站支持IPv6)
    • 党政机关
    您即将离开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