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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五原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 11:36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索引号: 1115282201175131X9/2026-0241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0-10-20
    文号: 是否有效: 有效
    主题词: 关于印发《五原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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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成品油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驻县各有关单位:

    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五原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维护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彻底清除非法加油站(点、车)问题,持续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成品油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自流黑”(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点)等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运输、仓储、销售成品油行为,全面整治制假、售假、无证无照经营、流动加油等现象,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和管理责任,建立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督促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1.非法经营行为。包括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2.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包括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及撬装加油设施以备案自用为幌子无证无照非法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3.销售不符合规定油品行为。包括购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与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非法走私成品油等行为。

    三、工作安排

    1.部署发动阶段(8月下旬)。印发《五原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落实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整治责任。

    2.专项整治阶段(9月上旬-11月底)。多部门联合,在全县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打击成品油走私、大气污染整治等工作,集中打击“自流黑”违法违规销售成品油行为,捣毁经营窝点,割断非法资金链,严惩犯罪分子。通过打击的高压态势,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3.巩固成果阶段(12月份)。总结交流各乡镇各有部门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通报一批典型案件,特别是对“自流黑”非法经营整治的案例;并通过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成果的宣传力度,增强震慑作用,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开亮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开俊  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武  锐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白永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岳利平  政府办挂职副主任

    刘卫国  政府办外事办主任

    袁培才  发改委主任

    王军元  交通局局长

    刘  勤  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鹏飞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刘思勇  工信局局长

    李  波  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王  军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建中  公安局党委委员

    宋永刚  中石油五原经营部经理

    李小明  中石化五原片区经理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开展督查指导,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武锐同志兼任。

    (二)加强责任分工。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批复,取缔“黑加油站”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工信、应急、公安等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通过广泛宣传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危害、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通过国家、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将违法违规当事人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强化“一次违法,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防止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秩序。1.市场监管局:一是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非法从事闭杯闪点大于60℃柴油的经营行为;二是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三是加大对加油站点销售油品质量的抽查检验力度;四是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加油站(点);五是查处对已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超范围从事闭杯闪大于60℃柴油的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六是查处生产、仓储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以及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

    2.公安局:一是查处非法经营汽油和闭杯闪点≤60℃柴油的行为;二是查处非法改装车辆流动加油行为。

    3.生态环境局:对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源采取现场抽检尾气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4.交通运输局:一是查处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擅自改装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车辆的行为;二是督促工程施工机械使用国家标准油品。

    5.工信局:一是查处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的行为,或者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行为;二是督查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行为。

    6.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一是查处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汽油、闭杯闪点≤60℃柴油经营行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二是查处成品油储存、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7.县委宣传部:对典型案件以及违法企业、违法人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进行曝光。

    8.中石油五原经营部、中石化五原各加油站等企业:负责加强本系统加油站点油品质量管理,主动对接社会加油站点健全供购关系,足量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定期向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提供社会加油站点的购油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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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15282201175131X9/2026-02411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10-20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五原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 11:36

    信息来源:五原县政府办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成品油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驻县各有关单位:

    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五原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维护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彻底清除非法加油站(点、车)问题,持续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成品油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自流黑”(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点)等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运输、仓储、销售成品油行为,全面整治制假、售假、无证无照经营、流动加油等现象,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和管理责任,建立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督促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1.非法经营行为。包括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2.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包括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及撬装加油设施以备案自用为幌子无证无照非法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3.销售不符合规定油品行为。包括购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与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非法走私成品油等行为。

    三、工作安排

    1.部署发动阶段(8月下旬)。印发《五原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落实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整治责任。

    2.专项整治阶段(9月上旬-11月底)。多部门联合,在全县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打击成品油走私、大气污染整治等工作,集中打击“自流黑”违法违规销售成品油行为,捣毁经营窝点,割断非法资金链,严惩犯罪分子。通过打击的高压态势,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3.巩固成果阶段(12月份)。总结交流各乡镇各有部门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通报一批典型案件,特别是对“自流黑”非法经营整治的案例;并通过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成果的宣传力度,增强震慑作用,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开亮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开俊  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武  锐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白永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岳利平  政府办挂职副主任

    刘卫国  政府办外事办主任

    袁培才  发改委主任

    王军元  交通局局长

    刘  勤  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鹏飞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刘思勇  工信局局长

    李  波  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王  军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建中  公安局党委委员

    宋永刚  中石油五原经营部经理

    李小明  中石化五原片区经理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开展督查指导,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武锐同志兼任。

    (二)加强责任分工。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批复,取缔“黑加油站”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工信、应急、公安等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通过广泛宣传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危害、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通过国家、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将违法违规当事人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强化“一次违法,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防止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成品油市场秩序。1.市场监管局:一是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非法从事闭杯闪点大于60℃柴油的经营行为;二是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三是加大对加油站点销售油品质量的抽查检验力度;四是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加油站(点);五是查处对已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超范围从事闭杯闪大于60℃柴油的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六是查处生产、仓储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以及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

    2.公安局:一是查处非法经营汽油和闭杯闪点≤60℃柴油的行为;二是查处非法改装车辆流动加油行为。

    3.生态环境局:对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源采取现场抽检尾气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4.交通运输局:一是查处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擅自改装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车辆的行为;二是督促工程施工机械使用国家标准油品。

    5.工信局:一是查处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的行为,或者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行为;二是督查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行为。

    6.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一是查处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汽油、闭杯闪点≤60℃柴油经营行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二是查处成品油储存、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7.县委宣传部:对典型案件以及违法企业、违法人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进行曝光。

    8.中石油五原经营部、中石化五原各加油站等企业:负责加强本系统加油站点油品质量管理,主动对接社会加油站点健全供购关系,足量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定期向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提供社会加油站点的购油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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