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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五原县2020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16:37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索引号: 1115282201175131X9/2026-0239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0-06-01
    文号: 是否有效: 有效
    主题词: 关于印发《五原县2020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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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2020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县直各部门,驻县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五原县2020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五原县2020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

    夏灌是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和维护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县夏灌工作,按照自治区、河灌总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综合分析我县夏灌面临的形势,结合种植结构变化和需水特点,制定本安排意见。

    一、充分认识夏灌工作形势要求

    (一)水情方面。2020年是黄河水资源短缺年份,年度分配用水指标不足,供需矛盾仍然突出,虽然黄河来水形势较好,但受国家节水政策及气候等因素影响,时段性引水仍存在不确定性。

    (二)农情方面。受种植结构调整、种植品种、播种时间影响,2020年夏灌期与去年同期比较,小麦、玉米、饲草等高耗水农作物种植面积增加,以及受地下水位下降、土壤含水量及2019年干地面积大等因素影响,必然增加夏灌灌水定额和用水量。同时,部分乡镇渠道不能高水位、大流量运行,部分水费不能按时收缴,影响灌溉进度,以及部分渠道(塔尔湖、新公中、套海、复兴)渠路长,干地灌溉面积大,引水条件差,形成行水期长,有延误农时的风险。各乡镇、农场、办事处一定要高度重视夏灌工作,把夏灌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来抓好,确保夏灌工作按计划完成。

    二、夏灌工作安排

    (一)计划水量。2020年分配我县引黄指标水量以河灌总局2020年夏灌安排方案配水量为准。

    (二)灌溉要求。各乡镇、农场、办事处要争取早安排、早引水,抢抓4月份引水时机,提前集中解决高渠高地问题。全县去年秋浇干地98万亩,夏灌4-5月份计划浇干地90万亩、热水地42万、浇青苗46万亩,共计178万亩。计划引水5亿立方米,其中计划4月份浇干地、热水地38万亩;5月份浇干地、热水地60万亩、浇青苗17万亩;6月份浇热水地5万亩、浇青苗30万亩。

    (三)放口时间与水价政策。总干渠4月10日放口,原则上要求各灌域内的各干、分干渠4月12日放口,义和渠4月16日放口,南三支4月17日放口,丰济4月17日放口,什巴渠4月20日陆续放口。农业灌溉用水10.3分/立方米,斗口水价执行不占指标,夏灌(4月至6月)、秋灌(7月至9月)指标内水价均为10.3分/立方米。秋浇(10月至11月)指标水价均为10.3分/立方米。夏灌、秋灌、秋浇超指标用水累进加收水费,即:超出指标(计划)用水20%(含)以上水量部分,按6分/立方米斗口加收;超出指标(计划)用水20%-40%(含)水量部分,按9分/立方斗口加收。超出指标(计划)用水40%以上部分,按12分/立方米斗口加收。经河灌总局批准用于湖泊、海子、湿地及城市、城市(镇)水系景观用水,水价均按10.3分/立方米斗口执行,除乌梁素海、城市(镇)水系景观补水外,其他海子、湖泊补水水费原则上由经营者(管理者)承担。群管支渠、斗口计价9.7厘/立方米,斗农毛渠直口计价8.8厘/立方米。

    三、主要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村组在放水前对支渠及以下渠道全部进行清淤,督促基层用水组织。同时,

    (二)全力推进“控水降耗”。各乡镇、农场、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水管部门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丰增枯减、适时调度”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量化落实,大力推行滴灌、喷灌、覆膜灌溉等田间节水新技术和轮作倒茬制度。同时调整种植结构,推行渠域化、区域化、规模化、连片种植模式。通过定水定片集中灌溉进行节水。

    (三)加大水费收缴力度。各乡镇、农场、办事处坚持先费后水、优费优水原则,加强水费收缴票据管理,群管组织在水费收缴过程中要使用统一印制的水费专用票据,必须实行开票到户,开具发票必须注明国管和群管水费数额,严禁搭车收费或乱收费。

    (四)充分发挥群管组织作用。各乡镇、农场、办事处要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确保群管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保障其健康稳定运行,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河套灌区水利工程群管组织运行管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用水组织给予奖励,保障其健康运行。

    (五)建立应急抗旱保障机制。各乡镇、农场、办事处要建立应急抗旱保障机制,专人负责,全力排查好可利用机电井等备用设施的检查、维修等工作,落实落细可利用机电井浇灌面积,以备夏灌供需矛盾突出时应急启用。

    (六)强化核查统计上报。各乡镇、农场、办事处要落实好灌溉面积核查工作,按照《2020年五原县夏灌面积任务分解表》浇灌面积,根据时间要求和航拍面积按时完成核对和上报工作。

    附:2020年五原县夏灌面积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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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6-01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五原县2020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16:37

    信息来源:五原县政府办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2020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县直各部门,驻县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五原县2020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五原县2020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

    夏灌是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和维护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县夏灌工作,按照自治区、河灌总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综合分析我县夏灌面临的形势,结合种植结构变化和需水特点,制定本安排意见。

    一、充分认识夏灌工作形势要求

    (一)水情方面。2020年是黄河水资源短缺年份,年度分配用水指标不足,供需矛盾仍然突出,虽然黄河来水形势较好,但受国家节水政策及气候等因素影响,时段性引水仍存在不确定性。

    (二)农情方面。受种植结构调整、种植品种、播种时间影响,2020年夏灌期与去年同期比较,小麦、玉米、饲草等高耗水农作物种植面积增加,以及受地下水位下降、土壤含水量及2019年干地面积大等因素影响,必然增加夏灌灌水定额和用水量。同时,部分乡镇渠道不能高水位、大流量运行,部分水费不能按时收缴,影响灌溉进度,以及部分渠道(塔尔湖、新公中、套海、复兴)渠路长,干地灌溉面积大,引水条件差,形成行水期长,有延误农时的风险。各乡镇、农场、办事处一定要高度重视夏灌工作,把夏灌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来抓好,确保夏灌工作按计划完成。

    二、夏灌工作安排

    (一)计划水量。2020年分配我县引黄指标水量以河灌总局2020年夏灌安排方案配水量为准。

    (二)灌溉要求。各乡镇、农场、办事处要争取早安排、早引水,抢抓4月份引水时机,提前集中解决高渠高地问题。全县去年秋浇干地98万亩,夏灌4-5月份计划浇干地90万亩、热水地42万、浇青苗46万亩,共计178万亩。计划引水5亿立方米,其中计划4月份浇干地、热水地38万亩;5月份浇干地、热水地60万亩、浇青苗17万亩;6月份浇热水地5万亩、浇青苗30万亩。

    (三)放口时间与水价政策。总干渠4月10日放口,原则上要求各灌域内的各干、分干渠4月12日放口,义和渠4月16日放口,南三支4月17日放口,丰济4月17日放口,什巴渠4月20日陆续放口。农业灌溉用水10.3分/立方米,斗口水价执行不占指标,夏灌(4月至6月)、秋灌(7月至9月)指标内水价均为10.3分/立方米。秋浇(10月至11月)指标水价均为10.3分/立方米。夏灌、秋灌、秋浇超指标用水累进加收水费,即:超出指标(计划)用水20%(含)以上水量部分,按6分/立方米斗口加收;超出指标(计划)用水20%-40%(含)水量部分,按9分/立方斗口加收。超出指标(计划)用水40%以上部分,按12分/立方米斗口加收。经河灌总局批准用于湖泊、海子、湿地及城市、城市(镇)水系景观用水,水价均按10.3分/立方米斗口执行,除乌梁素海、城市(镇)水系景观补水外,其他海子、湖泊补水水费原则上由经营者(管理者)承担。群管支渠、斗口计价9.7厘/立方米,斗农毛渠直口计价8.8厘/立方米。

    三、主要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村组在放水前对支渠及以下渠道全部进行清淤,督促基层用水组织。同时,

    (二)全力推进“控水降耗”。各乡镇、农场、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水管部门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丰增枯减、适时调度”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量化落实,大力推行滴灌、喷灌、覆膜灌溉等田间节水新技术和轮作倒茬制度。同时调整种植结构,推行渠域化、区域化、规模化、连片种植模式。通过定水定片集中灌溉进行节水。

    (三)加大水费收缴力度。各乡镇、农场、办事处坚持先费后水、优费优水原则,加强水费收缴票据管理,群管组织在水费收缴过程中要使用统一印制的水费专用票据,必须实行开票到户,开具发票必须注明国管和群管水费数额,严禁搭车收费或乱收费。

    (四)充分发挥群管组织作用。各乡镇、农场、办事处要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确保群管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保障其健康稳定运行,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河套灌区水利工程群管组织运行管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用水组织给予奖励,保障其健康运行。

    (五)建立应急抗旱保障机制。各乡镇、农场、办事处要建立应急抗旱保障机制,专人负责,全力排查好可利用机电井等备用设施的检查、维修等工作,落实落细可利用机电井浇灌面积,以备夏灌供需矛盾突出时应急启用。

    (六)强化核查统计上报。各乡镇、农场、办事处要落实好灌溉面积核查工作,按照《2020年五原县夏灌面积任务分解表》浇灌面积,根据时间要求和航拍面积按时完成核对和上报工作。

    附:2020年五原县夏灌面积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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