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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五原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机制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 10:21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索引号: 1115282201175131X9wyxrmzfbgs/2026-0028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9-12
    文号: 是否有效: 有效
    主题词: 关于印发五原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机制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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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政办发〔2019〕40号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

    质量大清查协调机制及其办公室

    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厅〔2018〕6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70号)要求,为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五原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机制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召 集 人:李晓东  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袁培才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张海军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侯  强  财政局副局长

              李建忠  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郝海亮  统计局党组成员

              柴  锦  农发行副行长

              项  巍  中央储备粮巴彦淖尔直属库有限

    公司五原分公司主任

    主要职责:

    (一)按照自治区政府、巴彦津尔市政府、五原县政府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根据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大清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审核全县大清查结果,及时向巴彦淖尔市报送大清查总结报告;

    (四)完成巴彦淖尔市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协调机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主  任:袁培才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张海军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唐文霞  财政局经信股股长

            王  健  农牧和科技局种植业股股长

            赵利文  统计局农牧股股长

                刘平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经贸股股长

            杨  刚  农发行信贷科科长

            安利军  中央储备粮巴彦淖尔直属库有限公司五原分公司科长

    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落实自治区大清查协调机制作出的各项工作部署;

    (二)起草、印发有关文件、领导讲话、信息简报及工作动态等;

    (三)组织筹备协调机制会议、办公室会议;

    (四)制定全县大清查实施方案和检查方法;

    (五)组织参加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分解登统全县具体承储库点粮食库存统计数据;

    (七)汇总全市普查相关数据,确保完整、准确;

    (八)及时向巴彦淖尔市协调机制办公室报送大清查结果和工作情况;

    (九)协助自治区抽查工作组开展抽查;

    (十)受理案件举报,分办和核查重大案件,并对自治区普查及国家抽查工作组转办案件进行分办和核查;

    (十一)完成巴彦淖尔市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协调机制办公室联络员及工作职责

    联络员:刘  焘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经贸股科员

    景  凤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经贸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巴彦淖尔市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沟通对接日常业务;

    (二)传达巴彦淖尔市协调机制及其办公室下发的文件精神;

    (三)具体掌握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大清查相关任务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大清查相关任务的工作情况;

    (四)协调联络、跟踪督促本部门各相关业务科室及系统内各级部门单位。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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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15282201175131X9wyxrmzfbgs/2026-00285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9-09-12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五原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机制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 10:21

    信息来源: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五政办发〔2019〕40号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

    质量大清查协调机制及其办公室

    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厅〔2018〕6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70号)要求,为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五原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机制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召 集 人:李晓东  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袁培才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张海军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侯  强  财政局副局长

              李建忠  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郝海亮  统计局党组成员

              柴  锦  农发行副行长

              项  巍  中央储备粮巴彦淖尔直属库有限

    公司五原分公司主任

    主要职责:

    (一)按照自治区政府、巴彦津尔市政府、五原县政府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根据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大清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审核全县大清查结果,及时向巴彦淖尔市报送大清查总结报告;

    (四)完成巴彦淖尔市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协调机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主  任:袁培才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张海军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唐文霞  财政局经信股股长

            王  健  农牧和科技局种植业股股长

            赵利文  统计局农牧股股长

                刘平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经贸股股长

            杨  刚  农发行信贷科科长

            安利军  中央储备粮巴彦淖尔直属库有限公司五原分公司科长

    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落实自治区大清查协调机制作出的各项工作部署;

    (二)起草、印发有关文件、领导讲话、信息简报及工作动态等;

    (三)组织筹备协调机制会议、办公室会议;

    (四)制定全县大清查实施方案和检查方法;

    (五)组织参加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分解登统全县具体承储库点粮食库存统计数据;

    (七)汇总全市普查相关数据,确保完整、准确;

    (八)及时向巴彦淖尔市协调机制办公室报送大清查结果和工作情况;

    (九)协助自治区抽查工作组开展抽查;

    (十)受理案件举报,分办和核查重大案件,并对自治区普查及国家抽查工作组转办案件进行分办和核查;

    (十一)完成巴彦淖尔市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协调机制办公室联络员及工作职责

    联络员:刘  焘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经贸股科员

    景  凤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经贸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巴彦淖尔市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沟通对接日常业务;

    (二)传达巴彦淖尔市协调机制及其办公室下发的文件精神;

    (三)具体掌握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大清查相关任务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大清查相关任务的工作情况;

    (四)协调联络、跟踪督促本部门各相关业务科室及系统内各级部门单位。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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