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新建丰裕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项目
供地方案的批复
自然资源局:
你局上报《关于五原县丰裕办事处新建丰裕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项目供地方案请示》(五自然资发〔2019〕44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五原县丰裕乡北、丰裕路东原国有建设用地35626.23平方米土地,以划拨方式供给五原县丰裕办事处,作为新建丰裕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供应等具体事宜由你局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办理。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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