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你局《五原县民宗局2019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五民宗发〔2019〕13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关于2019年度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投标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投标方案的,应当报县政府重新核准。
四、请你局尽快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特此批复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2日
| 索引号: | 1115282201175131X9wyxrmzf/2026-00325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五原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5-24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 主题词: | 关于五原县2019年度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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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你局《五原县民宗局2019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五民宗发〔2019〕13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关于2019年度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投标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投标方案的,应当报县政府重新核准。
四、请你局尽快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特此批复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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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15282201175131X9wyxrmzf/2026-00325 |
|---|---|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构 | 五原县人民政府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19-05-24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时间:2019-05-24 11:09
信息来源:五原县人民政府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你局《五原县民宗局2019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五民宗发〔2019〕13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关于2019年度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投标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投标方案的,应当报县政府重新核准。
四、请你局尽快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特此批复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