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注入
合作金融机构资金计划的批复
县扶贫办:
你办上报的《关于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注入合作金融机构资金的计划》(五扶办发〔2019〕3号)已收悉。为促进扶贫小额贷款工作有序开展,助力精准脱贫,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从自治区下达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风险补偿金中划转100万元,分别注入五原县农商银行80万元、五原县蒙银村镇银行20万元,作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你办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安全、规范、高效利用。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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