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五原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2018-2019年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8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年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五原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8-2019年投资计划(详见附表)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县此次计划下达总投资472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29.6万元,自治区本级预算资金177.075万元,自治区投融资主体3915.325万元。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87人。
二、此次计划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资金人均2万元,不足部分由搬迁户自筹解决。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土地整治、迁出区生态修复资金人均4万元,由乡镇统筹安排。
三、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复杂,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住房建设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严格控制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的通知》(发改地区〔2016〕429号)要求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面积严格控制在人均25平米以内,杜绝搬迁群众因建房举债,因建房影响脱贫。
四、要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6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项目监督主体责任,明确监督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抽查和专项检查,切实加强项目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上报自查报告、专项检查报告,做好相关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及拨付监督,严格按照工程结算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相关要求,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附件:五原县2018-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资计划下达表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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