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各乡镇(农场)2017年未脱贫户
住房安全项目的批复
五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请批复各乡镇(农场)解决2017年未脱贫户住房安全项目的报告》(五扶办发〔2018〕38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办提出的关于隆兴昌镇、塔尔湖镇、套海镇、新公中镇、胜丰镇、天吉泰镇、银定图镇、复兴镇、和胜乡、丰裕办事处未脱贫户房屋新建及修缮实施方案。请你办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做好2017年未脱贫户中无房及住房不安全户的房屋新建及修缮工作。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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