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县直、驻县各单位:
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的通知》(巴政办字〔2018〕56号)文件要求,近期市政府法制办将组织新办证人员和2016年未参加考试已申领到执法证件人员(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和行政监督人员除外)进行资格认证考试。请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信息(经法制办、编办审核通过)上传到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操作参看转发的《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的通知》(巴政办字〔2018〕56号)文件,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
联 系 人:高天军 苑芳
联系电话:5223652
邮 箱:wyfzxx@126.com
附件:1.《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的通知》(巴政办字〔2018〕56号)
2.五原县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目录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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