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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五原县招商引资职能部门 征询制度》《五原县项目准入职能部门会签制度》和《五原县项目引进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30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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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15282201175131X9wyxrmzfbgs/2026-0024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3-30
    文号: 是否有效: 有效
    主题词: 关于印发《五原县招商引资职能部门 征询制度》《五原县项目准入职能部门会签制度》和《五原县项目引进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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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招商引资职能部门

    征询制度》《五原县项目准入职能部门会签制度》和《五原县项目引进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丰裕办事处、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部门、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招商引资职能部门征询制度》、《五原县项目准入职能部门会签制度》和《五原县项目引进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五原县招商引资职能部门征询制度

     

    为进一步发扬民主作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保证集体决策,杜绝现场拍板,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征询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情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执行。

    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作,班子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征询范围

    1.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有关决议和决定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县贸促会要定期深入相关部门、企业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征求各职能部门及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结合实际情况每年邀请各职能部门相关领导进行座谈,听取对招商引资征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询程序

    1.每星期县贸促会负责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2.根据会议内容确定相关参会范围,参会成员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经认真思考,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表明自己的态度,可采取票决制。

    3.如因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未能形成决定的,会后要进一步调查、分析、交换意见,再次复议,特殊情况也可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

         4.会议要做好记录,并存档。

     

     

     

     

     

     

     

     

     

     

     

     

     

    五原县项目准入职能部门会签制度

     

    为在项目引进上严格按照园区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政策,保证集体决策,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项目准入职能部门会签的程序 

    (一)招商项目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会签手续。

    1.各单位参会人员必须是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准入项目当场在《评审意见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或行政审批专用章。

    2.对需要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应事先沟通,商定议题,在意见基本一致的情况下,按照职能部门参与会审、项目班子集体讨论、主要领导共同会签的步骤进行。 

    3.对一般需要会签的事项,按照直接经办负责人先签的原则实行。

     (二)招商项目遇有重大决策、制度建设、大额资金支付等重大问题,要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招商项目需要会签办理的应急事项,如遇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外出,不能及时办理会签手续时,主要领导可事先通过电话沟通情况,事后补签;主要领导外出时,可委托有关领导代签。 

     (四)招商项目需要报请上级批准的事项,为提高工作效率,可采取先进行电话请示、后呈送书面报告的方式办理。 

     (五)在重要项目会签中,各职能主要领导意见不统一,发生分歧时,不要急于决策,应将双方意见书面报上级分管领导,按照上级分管领导的要求执行。 

     (六)招商项目在生产经营、项目管理、抢险救灾中因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决断的重要问题,各职能主要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事后及时互通情况,补办相关手续。 

    二、实行项目准入职能部门会签的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严肃纪律。实行重要事项党政会签制度,是规范项目决策行为,完善决策程序的重要措施。项目部门要充分认识党组织参与项目重要事项决策的现实意义,将其纳入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日程,认真执行,切实加强领导。同时,要将贯彻落实会签制度情况,作为项目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项目责任目标管理。对执行不力的要追究其的责任;对因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明确责任,严格把关。要建立项目部门党政会签责任制度,项目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会签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会签程序负责把关;办事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对参与经办落实的事项负责。要切实做到谁经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会签谁负责。

     

     

     

    五原县项目引进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县项目谋划、引进、立项等前期工作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强项目引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确保全县项目引进的成功率,经县政府同意,建立五原县项目引进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为加强项目引进推进工作,成立以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县委政府督查室、财政、发改、审计、经信、工业园区、国土局、商务局、环保局、安监局、贸促会、供电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五原县项目引进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全县项目引进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李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袁培才同志兼任,负责项目引进的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对关系全县项目引进工作的长远性、全局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政府提供决策建议。

    2.协调处理项目推进涉及县级相关部门的重要事项,切实解决全县项目引进在办理审批手续、开工建设方面的问题,推进引进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投产。
        (二)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全县年度项目引进计划,审定年度重大招商项目,收集、筛选项目充实项目库,策划招商引资新项目。

    2.全面掌握全县项目引进动态,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县委、政府项目引进决策措施的有关情况。

    3.监督检查项目引进的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事项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请联席会议统筹协调。

    4.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审定的争取项目相关事项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联席会议决策。

    5.研究确定需要提请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事项的牵头主办部门及协办部门。

    6.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编发工作简报,督促检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
      7.完成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出席;根据会议议题,可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全体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

    (1)传达自治区及巴彦淖尔市有关项目推进工作的精神,安排部署半年或全年项目推进工作。

    (2)通报、分析项目引进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全县项目引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审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活动安排计划等。

    (4)其他需要全体会议研究审议的问题。全体会议汇报单位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参会单位可作补充汇报。
       2.联席会议专题会议。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是:根据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职责,协调解决全县项目引进工作中除需提请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以外的其他重要问题。专题会议根据会议研究的内容确定汇报单位。专题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送办公室筛选后,呈请会议总召集人审定。
       3.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根据会议议题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主要任务是根据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协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
      提请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的书面材料,原则上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送参会单位。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做出重要决策的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由会议总召集人签发。联席会议不能议定或需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按程序提请县委、政府审定。
      (二)调查研究制度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针对项目引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需要调研的课题建议,由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调研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项目引进工作需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特殊问题,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
      (三)督促检查制度
      由联席会议提请县委政府督查室列入督办程序进行督促检查的事项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县委、政府有关项目引进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县委、政府有关会议审定事项的落实和办理情况;县委、政府领导对项目引进工作的有关批示的落实和办理情况。
      由联席会议责成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的事项是: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联席会议有关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事项的落实和办理情况。
      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紧急问题,可通过现场办公等形式,督促办理。对现场办公不能解决的,要明确主办部门或单位在限定的工作日内办理,主办部门或单位要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汇总督促检查情况,并向联席会议报告。原则上,联席会议每季度向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及单位通报一次督查情况。

    (四)信息联系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向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对重大、紧急问题要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情况,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指派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信息联系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由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广电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等进行宣传报道,及时通报项目引进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对确定的重大招商项目,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每个重大项目要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由项目归属部门领导为责任领导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好确定的工作事项,切实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困难和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政府督查室负责做好督查工作。
       (三)各项目推进责任主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积极主动提供服务,进一步提高项目引进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重点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四)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每季度要深入重点项目单位进行检查、调研,组织责任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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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8-03-30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五原县招商引资职能部门 征询制度》《五原县项目准入职能部门会签制度》和《五原县项目引进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30 08:28

    信息来源: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招商引资职能部门

    征询制度》《五原县项目准入职能部门会签制度》和《五原县项目引进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丰裕办事处、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部门、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招商引资职能部门征询制度》、《五原县项目准入职能部门会签制度》和《五原县项目引进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五原县招商引资职能部门征询制度

     

    为进一步发扬民主作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保证集体决策,杜绝现场拍板,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征询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情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执行。

    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作,班子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征询范围

    1.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有关决议和决定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县贸促会要定期深入相关部门、企业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征求各职能部门及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结合实际情况每年邀请各职能部门相关领导进行座谈,听取对招商引资征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询程序

    1.每星期县贸促会负责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2.根据会议内容确定相关参会范围,参会成员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经认真思考,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表明自己的态度,可采取票决制。

    3.如因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未能形成决定的,会后要进一步调查、分析、交换意见,再次复议,特殊情况也可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

         4.会议要做好记录,并存档。

     

     

     

     

     

     

     

     

     

     

     

     

     

    五原县项目准入职能部门会签制度

     

    为在项目引进上严格按照园区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政策,保证集体决策,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项目准入职能部门会签的程序 

    (一)招商项目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会签手续。

    1.各单位参会人员必须是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准入项目当场在《评审意见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或行政审批专用章。

    2.对需要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应事先沟通,商定议题,在意见基本一致的情况下,按照职能部门参与会审、项目班子集体讨论、主要领导共同会签的步骤进行。 

    3.对一般需要会签的事项,按照直接经办负责人先签的原则实行。

     (二)招商项目遇有重大决策、制度建设、大额资金支付等重大问题,要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招商项目需要会签办理的应急事项,如遇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外出,不能及时办理会签手续时,主要领导可事先通过电话沟通情况,事后补签;主要领导外出时,可委托有关领导代签。 

     (四)招商项目需要报请上级批准的事项,为提高工作效率,可采取先进行电话请示、后呈送书面报告的方式办理。 

     (五)在重要项目会签中,各职能主要领导意见不统一,发生分歧时,不要急于决策,应将双方意见书面报上级分管领导,按照上级分管领导的要求执行。 

     (六)招商项目在生产经营、项目管理、抢险救灾中因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决断的重要问题,各职能主要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事后及时互通情况,补办相关手续。 

    二、实行项目准入职能部门会签的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严肃纪律。实行重要事项党政会签制度,是规范项目决策行为,完善决策程序的重要措施。项目部门要充分认识党组织参与项目重要事项决策的现实意义,将其纳入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日程,认真执行,切实加强领导。同时,要将贯彻落实会签制度情况,作为项目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项目责任目标管理。对执行不力的要追究其的责任;对因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明确责任,严格把关。要建立项目部门党政会签责任制度,项目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会签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会签程序负责把关;办事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对参与经办落实的事项负责。要切实做到谁经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会签谁负责。

     

     

     

    五原县项目引进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县项目谋划、引进、立项等前期工作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强项目引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确保全县项目引进的成功率,经县政府同意,建立五原县项目引进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为加强项目引进推进工作,成立以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县委政府督查室、财政、发改、审计、经信、工业园区、国土局、商务局、环保局、安监局、贸促会、供电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五原县项目引进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全县项目引进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李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袁培才同志兼任,负责项目引进的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对关系全县项目引进工作的长远性、全局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政府提供决策建议。

    2.协调处理项目推进涉及县级相关部门的重要事项,切实解决全县项目引进在办理审批手续、开工建设方面的问题,推进引进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投产。
        (二)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全县年度项目引进计划,审定年度重大招商项目,收集、筛选项目充实项目库,策划招商引资新项目。

    2.全面掌握全县项目引进动态,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县委、政府项目引进决策措施的有关情况。

    3.监督检查项目引进的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事项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请联席会议统筹协调。

    4.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审定的争取项目相关事项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联席会议决策。

    5.研究确定需要提请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事项的牵头主办部门及协办部门。

    6.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编发工作简报,督促检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
      7.完成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出席;根据会议议题,可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全体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

    (1)传达自治区及巴彦淖尔市有关项目推进工作的精神,安排部署半年或全年项目推进工作。

    (2)通报、分析项目引进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全县项目引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审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活动安排计划等。

    (4)其他需要全体会议研究审议的问题。全体会议汇报单位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参会单位可作补充汇报。
       2.联席会议专题会议。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是:根据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职责,协调解决全县项目引进工作中除需提请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以外的其他重要问题。专题会议根据会议研究的内容确定汇报单位。专题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送办公室筛选后,呈请会议总召集人审定。
       3.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根据会议议题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主要任务是根据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协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
      提请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的书面材料,原则上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送参会单位。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做出重要决策的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由会议总召集人签发。联席会议不能议定或需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按程序提请县委、政府审定。
      (二)调查研究制度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针对项目引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需要调研的课题建议,由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调研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项目引进工作需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特殊问题,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
      (三)督促检查制度
      由联席会议提请县委政府督查室列入督办程序进行督促检查的事项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县委、政府有关项目引进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县委、政府有关会议审定事项的落实和办理情况;县委、政府领导对项目引进工作的有关批示的落实和办理情况。
      由联席会议责成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的事项是: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联席会议有关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事项的落实和办理情况。
      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紧急问题,可通过现场办公等形式,督促办理。对现场办公不能解决的,要明确主办部门或单位在限定的工作日内办理,主办部门或单位要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汇总督促检查情况,并向联席会议报告。原则上,联席会议每季度向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及单位通报一次督查情况。

    (四)信息联系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向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对重大、紧急问题要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情况,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指派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信息联系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由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广电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等进行宣传报道,及时通报项目引进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对确定的重大招商项目,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每个重大项目要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由项目归属部门领导为责任领导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好确定的工作事项,切实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困难和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政府督查室负责做好督查工作。
       (三)各项目推进责任主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积极主动提供服务,进一步提高项目引进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重点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四)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每季度要深入重点项目单位进行检查、调研,组织责任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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