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丰裕办事处、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县直各部门,驻县各单位:
现将《五原县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五原县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
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确保“十三五”时期全县计量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按照《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转变”要求为引领,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深入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 计量发展规划》为指导,遵循计量专业发展客观规律,紧密围绕市政府“塞上江南、绿色崛起”发展思路,以推进计量发展为主线,突出计量基础建设、法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诚信文化建设,加强实用型、新型和专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及引进应用,统筹规划全县计量标准发展,进一步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完善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提升计量服务能力,保证量值准确可靠,为促进全县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基础和技术支撑保障作用。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县计量技术基础更加坚实,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更加完善;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全面提升;计量监管体系更加健全,有力支撑全县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发展要求。
1.科技计量: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力争建立和更新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项。计量标准建设满足本地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需要,县内量传溯源体系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民生计量:全县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食品及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确保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平均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引导培育2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全面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民生计量服务与保障更加有力。
3.能源计量:完善能源计量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引导和推进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推广能源计量新技术,有序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数据在线采集、联网控制。
4.工业计量:企业计量检测能力明显增强,计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坚持计量在企业优先发展的理念,引导开展电力、农畜产品深加工机械制造等行业计量检测体系应用,1家企业建立和完善测量管理体系。
5.推进单一计量管理模式向计量治理模式转变,建立健全和完善计量治理模式。根据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情况,按照“放管服”的原则,建立健全以检测技术和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政府监管、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企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负主责和社会监督为保证的计量治理模式。
三、 主要任务
(一)完善量传溯源体系,提升计量技术保障能力
完善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强制检定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检定实验条件,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达到1项以上,重点满足贸易结算领域的计量需求。配合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好每年计量比对工作,保证量值准确可靠,巩固和提高全县量值传递能力。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科技局、水务局、住建局、五原供电分局等
(二)加强民生计量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深入开展计量惠民活动,加强对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等与群众生命、健康切身利益相关的计量监管服务。在服务业领域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在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免费检定的基础上,逐步将乡镇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费用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提高计量器具的受检率。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在商业服务业领域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增强自律意识,引导经营者进行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把诚信计量体系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计量技术机构诚信建设,增强计量检测数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实施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建立诚信计量信息发布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和粮食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农牧业局、环保局、水务局、卫计局、交通运输局等
(三)加强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确保节能目标完成
加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和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的计量管理,提升能源计量管理能力。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引导用能单位依法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推进能效“领跑者”申报工作。加大环保计量工作力度,保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加强环境监测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监督检查,引导企业配备、使用和管理好环境监测计量器具,提高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特别是在线监测计量器具的受检率,为保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提供准确的计量数据。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科技局、五原供电分局
配合单位:农牧业局、环保局、水务局、商务和粮食局、卫计局等
(四)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提高计量监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订进度,按照“放管服”的监管原则,提高计量监管装备技术,提升监管人员能力和水平,实现计量有效管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法,加强计量技术机构管理,规范计量检定、校准行为;加强市场计量监管,严厉查处计量违法行为,维护市场计量秩序。建立计量预警机制和风险分析机制,制定计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计量宣传,充分发挥媒体、社会、群众参与计量监督的积极性。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农牧业局、科技局、卫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等
(五)加强计量宣传培训工作,强化计量为民意识
做好宣传培训等工作,宣传普及计量知识,解决计量问题,增强监管和服务实效。组织开展好计量培训工作和“5.20”世界计量日、配备“公平秤”等计量宣传和计量惠民活动,营造社会各界认识计量、关心计量、支持计量的良好氛围,促进计量管理上水平。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将建立计量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计量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制定计量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单位要成立贯彻计量发展规划行动小组,依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制定本部门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实施。
(二)加强政策支持
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在计量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上给予支持。科技部门要在项目规划中,将计量列入社会发展基础项目,在项目立项、成果登记等方面给予支持,在专家选拔、优秀科技人才培养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加强统筹协调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 齐抓共管, 形成合力, 促进计量工作协调发展。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县发展改革、经信、财政、人社、科技、司法、公安、卫计、市场监督管理、住建、商务、统计、交通、环保、电力、农牧业、水利等部门要根据职能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共同做好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能源资源管理、司法鉴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电子电信、道路交通等领域的计量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宣传精准度,是有效促进计量发展规划落实的助推器。要充分利用“5.20世界计量日”等节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紧紧围绕计量发展规划,突出宣传民生计量、能源计量、工业计量等重点内容,营造“人人关注计量,人人支持计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考核监督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情况,建立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计量监管体系,形成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合理布局计量发展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县委政府督查室对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实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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