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化
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丰农场,县直、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7〕3号)及《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巴政发〔2017〕145号)精神,全面推进和规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信息化建设工作,对于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和现代化,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创新管理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是国家、自治区对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既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更是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实际需要。抓好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有效推动隐患排查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利于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为企业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供决策支持。近年来,我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安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相继建设了本行业专网视频会议系统,信息资源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开发利用,但我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起步晚、基础弱,安全生产信息技术标准、基础数据库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信息孤岛现象较为普遍,难以实现业务协同、信息交换共享和资源充分利用。同时,我县地域广阔、企业分散,监管人员少,监管方式落后,监管任务相对较重,行政成本较高,迫切需要信息技术的支撑和保障。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人、机、物、管、环等进行有效监控,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对于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提高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
以强化企业信息化建设为基础,结合大数据和“互联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合力推进各行业领域信息化建设,并按要求与自治区、市中心平台的数据接入。完善县、乡镇和重点行业领域部门与企业间的数据共享渠道,实现信息资源的交换共享,通过建立企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实现安全监管监察决策的科学化和智能化。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各环节、各部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实时监测、监控并及时排查整治,利用与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的汇集,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评估和预警、预测、预报,为提升政府安全监管和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和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县安委会统筹规划和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合理界定建设规模和内容,分步实施,实行分类指导,分级建设,协同推进。
(二)需求主导,注重实用。紧密结合相关业务发展需求,立足安全生产监管需要,以点带面,有序推进,边建设、边使用、边完善,以应用促发展,不断深化信息化支撑和保障安全监管业务,实现信息化建设与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度融合。
(三)统一标准,信息共享。按照自治区统一的数据采集、传输、处理、评价和信息发布技术标准,开发和应用信息化系统,并按照统一的信息指标代码体系、数据结构和数据传输格式,进行信息存储、处理和交换,实现信息共享。
(四)整合资源,保障安全。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源,以业务为主线,以核心部门数据为基础,推进信息资源整合。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涉密信息系统管理的要求,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推进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跨密级、跨安全等级的应用。
四、总体目标
2017 年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铺开,争取利用两年时间建成包含县内各级安全监管机构、企业、中介机构、 安委会成员单位、社会公众五类对象,覆盖县乡两级一体化的五原县安全生产监管大数据平台, 基本实现纵向和横向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全县安全生产“一套标准、一个数据库、一张网、一张图、一张表、一盘棋” 的格局。实现安全生产信息“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形势可判”,形成多方位监测监控、多数据可分析预判、多部门联合监督的综合网络体系。
五、主要任务
(一)建设全县统一的安全生产大数据中心与信息资源平台 。落实安全监管“三个必须”,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政执法、事故应急救援等业务建设跨部门的协同工作平台,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与其他担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实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公安(消防、交警、治安)、经信、交通、住建、教育、发改、市场监管、卫生、环保、国土、农牧业、林业等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资源共享,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跨部门协同监管与应急救援能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建成本行业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并形成与安全生产数据中心互联互通的信息体系,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调度指挥提供信息保障。
(二)制定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内容和标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特点,研究制定本行业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内容和标准,对重点作业场所和生产环节进行实时监测、监控,为企业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提供重要的技术保障,重点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先行先试。
(三)实现监管业务系统与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的互联互通。 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要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平台和安全生产数据中心实现互联互通。 根据各行业制定的数据采集内容, 企业通过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平台将数据上传至安全生产数据中心。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影响安全生产的数据进行汇集分析,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评估和预警、预测、预报。监管部门根据评估和预警状况,及时进行跟踪,有针对性地与现场执法进行有效衔接, 提高执法效能。
(四)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程。引导企业开展智能安全生产,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所有企业必须实现对安全生产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自动化控制,对重大危险源实施远程遥控、 智能化操作, 从本质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六、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经信局、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县安监、发改、经信、财政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协调推进。
(二)加快标准制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总体方案和标准规范, 制定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标准及制度。明确建设任务、管理制度、阶段性目标, 确保各部门数据采集、系统对接整合、信息交换共享接口等与自治区信息化平台保持一致。
(三)实现各行业领域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要督促、 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各企业要依据自治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规范, 对现有的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改造,建设相应的监测监控平台,为有关部门信息交换预留接口。
(四)确保建设进度。 2017 年 10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的总体方案, 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按期分步推进。 2017 年底,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2018 年底前,危化、道路交通、金属冶炼、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完成信息化建设要求的内容, 并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同时,按照重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积极推进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五)保障经费投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费用由企业自行解决。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系统运维资金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或纳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实行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六) 加强考核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县政府将对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培育典型,强化示范引导,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有效开展。
五原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停止回答
关闭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