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终止五原县广运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部分公交线路的批复
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终止五原县广运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部分公交线路的请示》(五交字〔2017〕208号)已收悉,鉴于五原县1-6公交一直由广运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其中3路、6路公交车于2015年11月停运至今,4路、5路公交车于2016年10月停运至今,后经多部门多方协调至今未能恢复运营,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存在极大矛盾与隐患。按照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和巴彦淖尔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终止五原县广运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五原县城区内3、4、5、6路公交线路。
二、原则同意你局临时接管该部分公交线路,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重新确定其他公司运营该线路。
三、你局要切实做好线路终止后恢复线路运营相关工作。同时,要处理好存在的社会矛盾,确保公交路线及早运营通车。
特此批复
五原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

停止回答
关闭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