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 集约化站群导航
  • 旗县区导航

    • 临河区
    • 五原县
    • 磴口县
    • 乌拉特前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后旗
    • 杭锦后旗

    部门导航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利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访局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导航

    • 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蒙文版 登录/注册
    搜索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公开 > 义务教育
    五原县教育局寒假第四周燃放烟花爆竹致全县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7-23 13:15 作者:教育局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您好!春节将至,绚烂的烟花爆竹总能为佳节增添喜庆氛围,但在燃放过程中,却潜藏着火灾、炸伤等多重安全隐患,对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的孩子来说,更是不容忽视的风险。

    为守护每一位孩子的生命安全,筑牢家校共育的安全防线,五原县教育局特向全体家长发出如下倡议,诚望您认真践行、主动转发,带动身边人共同守护平安佳节。

    一、禁限燃区域及时间

    请您认真学习《五原县人民政府关于禁限燃烟花爆竹的通告》严格遵守禁放区域、限放时段相关要求,根据五原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区域内除指定集中燃放点外,其余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至冯玉祥路、兴原南路,南至县医院南门前道路,西至义和渠,北至团结路、世纪大道,在此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2.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至东环线、南至县医院南门前道路一线、西至义和渠-七排干、北至五原县抗战纪念园门前道路一线内除禁燃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3.限制燃放时段:限燃区内除夕至正月初七(2026年2月16日至2月23日)及元宵节(2026年3月3日)当天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二、守护孩子安全

    1.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家长需全程陪护在孩子身边,指导其按照燃放说明规范操作,严禁孩子独自燃放烟花爆竹。

    2. 教育孩子燃放烟花爆竹时,不得将其横放、斜放,切勿将鞭炮放入玻璃瓶、铁罐子等容器内;不得将烟花喷射口对准行人、车辆、窨井、下水道、建筑窗口等,防止火星溅射引发危险。

    3.提醒孩子燃放和观赏时需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头部、眼部不要正对烟花爆竹喷射口;点燃后若出现哑炮,切勿急于上前查看或触碰;燃放完毕后,需确认残渣余火完全熄灭再离开。

    三、倡导文明燃放

    倡导文明燃放、适度燃放,摒弃攀比浪费陋习,减少噪音与空气污染。鼓励选择电子烟花、灯笼、春联等安全环保的方式烘托节日气氛,传递绿色过节新风尚。

    四、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若不慎遇到烟花爆竹相关安全事故,请保持冷静,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措施:

    1.燃放过程中若发生轻微烫伤,用流动冷水冲洗创面15-20分钟后,再进行简单消毒,必要时就医;若发生严重爆炸、烧伤等意外,先远离危险区域,再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避免二次伤害。

    2.若烟花爆竹引燃周边可燃物,立即使用灭火器、沙土等进行扑救,火势较大时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拨打119火警电话求助,并清晰告知火灾位置。

    五、积极宣传引导

    请您积极向家人、亲友宣传文明安全燃放的重要意义,转发安全燃放知识和相关规定,带动身边人共同遵守要求,自觉抵制违规燃放行为。

    若发现非法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公安报警:110

    消防救援:119

    医疗救护:120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0478—5219997

    应急管理:0478—5212048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
    下载附件
    浏览次数:
  • 上一篇: 五原县教育局召开2026年春季开学工作会议
  • 下一篇: 锻造管理骨干 赋能教育提质 —— 五原县教育系统校(园)长能力提升培训班圆满结业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盟市政府官方网站
    • 呼和浩特市
    • 包头市
    • 兴安盟
    • 呼伦贝尔市
    • 赤峰市
    • 通辽市
    • 鄂尔多斯市
    • 乌兰察布市
    • 锡林郭勒盟
    • 乌海市
    • 巴彦淖尔市
    • 二连浩特市
    • 满洲里市
    • 阿拉善盟
    旗县区政府官方网站
    • 五原县
    • 临河区
    • 杭锦后旗
    • 磴口县
    • 乌拉特后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前旗
    • 经济开发区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蒙ICP备 12002682 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本网站支持IPv6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要闻动态
    • 头条
    • 国务院信息
    • 今日五原
    • 基层动态
    • 图片新闻
    • 通知公告
    • 国务院政策
    • 自治区政策
    政务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依申请公开
    • 政府公报
    办事服务
    • 个人办事
    • 法人办事
    • 一件事主题服务
    • 服务部门
    互动交流
    • 县长信箱
    • 网上投诉
    • 查询评价
    • 意见征集
    • 在线访谈
    • 政策问答库
    • 政府新媒体矩阵
    三农服务
    • 新农村建设
    • 名优特产
    产业经济
    • 产业信息
    • 招商引资
    • 文旅产业
    • 企业信息
    • 产业园区
    魅力五原
    • 五原概况
    • 社会发展
    • 大事记
    • 聚焦生活

    回到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开>>义务教育
    五原县教育局寒假第四周燃放烟花爆竹致全县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6-07-23 13:15

    信息来源:教育局

    您好!春节将至,绚烂的烟花爆竹总能为佳节增添喜庆氛围,但在燃放过程中,却潜藏着火灾、炸伤等多重安全隐患,对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的孩子来说,更是不容忽视的风险。

    为守护每一位孩子的生命安全,筑牢家校共育的安全防线,五原县教育局特向全体家长发出如下倡议,诚望您认真践行、主动转发,带动身边人共同守护平安佳节。

    一、禁限燃区域及时间

    请您认真学习《五原县人民政府关于禁限燃烟花爆竹的通告》严格遵守禁放区域、限放时段相关要求,根据五原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区域内除指定集中燃放点外,其余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至冯玉祥路、兴原南路,南至县医院南门前道路,西至义和渠,北至团结路、世纪大道,在此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2.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至东环线、南至县医院南门前道路一线、西至义和渠-七排干、北至五原县抗战纪念园门前道路一线内除禁燃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3.限制燃放时段:限燃区内除夕至正月初七(2026年2月16日至2月23日)及元宵节(2026年3月3日)当天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二、守护孩子安全

    1.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家长需全程陪护在孩子身边,指导其按照燃放说明规范操作,严禁孩子独自燃放烟花爆竹。

    2. 教育孩子燃放烟花爆竹时,不得将其横放、斜放,切勿将鞭炮放入玻璃瓶、铁罐子等容器内;不得将烟花喷射口对准行人、车辆、窨井、下水道、建筑窗口等,防止火星溅射引发危险。

    3.提醒孩子燃放和观赏时需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头部、眼部不要正对烟花爆竹喷射口;点燃后若出现哑炮,切勿急于上前查看或触碰;燃放完毕后,需确认残渣余火完全熄灭再离开。

    三、倡导文明燃放

    倡导文明燃放、适度燃放,摒弃攀比浪费陋习,减少噪音与空气污染。鼓励选择电子烟花、灯笼、春联等安全环保的方式烘托节日气氛,传递绿色过节新风尚。

    四、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若不慎遇到烟花爆竹相关安全事故,请保持冷静,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措施:

    1.燃放过程中若发生轻微烫伤,用流动冷水冲洗创面15-20分钟后,再进行简单消毒,必要时就医;若发生严重爆炸、烧伤等意外,先远离危险区域,再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避免二次伤害。

    2.若烟花爆竹引燃周边可燃物,立即使用灭火器、沙土等进行扑救,火势较大时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拨打119火警电话求助,并清晰告知火灾位置。

    五、积极宣传引导

    请您积极向家人、亲友宣传文明安全燃放的重要意义,转发安全燃放知识和相关规定,带动身边人共同遵守要求,自觉抵制违规燃放行为。

    若发现非法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公安报警:110

    消防救援:119

    医疗救护:120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0478—5219997

    应急管理:0478—5212048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 蒙ICP备 12002682 号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网站支持IPv6)
    • 党政机关
    您即将离开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