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 集约化站群导航
  • 旗县区导航

    • 临河区
    • 五原县
    • 磴口县
    • 乌拉特前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后旗
    • 杭锦后旗

    部门导航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利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访局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导航

    • 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蒙文版 登录/注册
    搜索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公开 > 环境保护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关于2022年08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生态和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6-07-23 10:01 作者:李卫栋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关于2022年08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08月17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8月17日-2022年08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5581989    

      传  真:0478-5232128

      通讯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605室

      邮  编:0151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五原县康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技改项目

    五原县复兴镇

    五原县康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绿田安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将现有的2个并联污水处理站串联为1个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规模不变,污水处理工艺增加过滤和气浮工序,技改后,废水经处理后农田灌溉。(2)将现有锅炉房的3台锅炉安装的多管旋风除尘器更换为麻石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的烟气依托现有的1根45m高烟囱排放。(3)将露天的储煤场技改为全封闭的储煤库,分区堆放。规模:设计日处理污水3500m3/d。计量单位:吨)

    1.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废水、生产废水。锅炉及软化设备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生产废水合并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站各池恶臭气体、锅炉燃烧烟气、储煤库粉尘。污水处理站各池恶臭气体通过喷洒除臭剂、厂界设置绿化带、栅渣及污泥及时清运,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二级标准值。锅炉燃烧烟气采用麻石水膜除尘+依托现有1根45m高烟囱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1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燃煤锅炉相关限值。储煤库粉尘采取全封闭措施,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转机械运输噪声。 选择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音、消音减振措施及一定距离衰减后,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泥、炉渣及脱硫渣、栅渣。生活垃圾经现有垃圾桶收集,委托乡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污泥自然干化后待生产期结束运至五原县复兴镇垃圾填埋场处理;除尘渣、炉渣及脱硫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储煤库内,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栅渣及过滤渣清运至专用的运输车辆内,运至储煤库暂存,分区堆放,由农户拉走。



    2

    巴彦淖尔市蒙业祥食品有限公司污水

    技改项目

    五原县塔尔湖镇团结路东侧

    巴彦淖尔市蒙业祥食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绿田安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技改完成后,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提升至4000m3/d,废水经处理后农田灌溉。1#35t/h锅炉在原有水浴除尘的基础上增设1座脱硫塔,采用单碱法脱硫,增加脱硫设施后,同时配套建设1座全封闭储煤库和1座全封闭储渣库。 规模:设计日处理污水4000m3/d。计量单位:吨)

    (1)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氨、硫化氢)以及燃煤装卸、堆放过程产生的煤尘。锅炉烟气采用水浴除尘器+单碱法脱硫塔脱硫除尘,处理后废气经1根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1在用燃煤锅炉标准。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作标准(全盐量执行盐碱地标准限值),用于灌溉周边林草地。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委托镇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污泥泵、格栅机、锅炉脱硫除尘设施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设备设置于厂房内,对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格栅、二沉池等产生的污泥以及锅炉炉渣、烟气脱硫除尘产生的除尘渣、脱硫渣,污泥经干化后运至五原县复兴镇垃圾填埋场处理;炉渣、除尘渣、脱硫渣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建筑公司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3

    五原大丰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鲜食糯玉米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五原县新公中镇丰联村

    五原大丰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巴彦淖尔市嘉境环保有限公司

    总占地面积33335m2(合50亩),占地性质属于设施农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库房、锅炉房、燃料库及配套公辅工程。

    (1)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项目杀菌工序冷凝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少量锅炉系统排污水用于灰渣及厂区抑尘;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软水装置产生的浓盐水全部用于灰渣及厂区抑尘。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扒皮机、切头去尾机、包装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加装减震基座,车间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玉米皮及玉米头尾、锅炉灰渣、废过滤膜、生活垃圾。玉米皮及玉米头、尾在生产车间内专门区域暂存,定期外售作为牲畜饲料;锅炉灰渣暂存于燃料库内使用硬质围挡隔出的专门区域内,并使用灰渣桶暂存,定期外运还田;废过滤膜全部由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回收,不在厂内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乡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
    下载附件
    浏览次数:
  • 上一篇: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下一篇: 空气质量月报(2022年7月)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盟市政府官方网站
    • 呼和浩特市
    • 包头市
    • 兴安盟
    • 呼伦贝尔市
    • 赤峰市
    • 通辽市
    • 鄂尔多斯市
    • 乌兰察布市
    • 锡林郭勒盟
    • 乌海市
    • 巴彦淖尔市
    • 二连浩特市
    • 满洲里市
    • 阿拉善盟
    旗县区政府官方网站
    • 五原县
    • 临河区
    • 杭锦后旗
    • 磴口县
    • 乌拉特后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前旗
    • 经济开发区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蒙ICP备 12002682 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本网站支持IPv6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三农服务
    • 产业经济
    • 魅力五原
    要闻动态
    • 头条
    • 国务院信息
    • 今日五原
    • 基层动态
    • 图片新闻
    • 通知公告
    • 国务院政策
    • 自治区政策
    政务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依申请公开
    • 政府公报
    办事服务
    • 个人办事
    • 法人办事
    • 一件事主题服务
    • 服务部门
    互动交流
    • 县长信箱
    • 网上投诉
    • 查询评价
    • 意见征集
    • 在线访谈
    • 政策问答库
    • 政府新媒体矩阵
    三农服务
    • 新农村建设
    • 名优特产
    产业经济
    • 产业信息
    • 招商引资
    • 文旅产业
    • 企业信息
    • 产业园区
    魅力五原
    • 五原概况
    • 社会发展
    • 大事记
    • 聚焦生活

    回到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开>>环境保护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关于2022年08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3 10:01

    信息来源:生态和环境保护局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关于2022年08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08月17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8月17日-2022年08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5581989    

      传  真:0478-5232128

      通讯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605室

      邮  编:0151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五原县康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技改项目

    五原县复兴镇

    五原县康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绿田安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将现有的2个并联污水处理站串联为1个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规模不变,污水处理工艺增加过滤和气浮工序,技改后,废水经处理后农田灌溉。(2)将现有锅炉房的3台锅炉安装的多管旋风除尘器更换为麻石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的烟气依托现有的1根45m高烟囱排放。(3)将露天的储煤场技改为全封闭的储煤库,分区堆放。规模:设计日处理污水3500m3/d。计量单位:吨)

    1.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废水、生产废水。锅炉及软化设备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生产废水合并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站各池恶臭气体、锅炉燃烧烟气、储煤库粉尘。污水处理站各池恶臭气体通过喷洒除臭剂、厂界设置绿化带、栅渣及污泥及时清运,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二级标准值。锅炉燃烧烟气采用麻石水膜除尘+依托现有1根45m高烟囱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1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燃煤锅炉相关限值。储煤库粉尘采取全封闭措施,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转机械运输噪声。 选择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音、消音减振措施及一定距离衰减后,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泥、炉渣及脱硫渣、栅渣。生活垃圾经现有垃圾桶收集,委托乡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污泥自然干化后待生产期结束运至五原县复兴镇垃圾填埋场处理;除尘渣、炉渣及脱硫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储煤库内,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栅渣及过滤渣清运至专用的运输车辆内,运至储煤库暂存,分区堆放,由农户拉走。



    2

    巴彦淖尔市蒙业祥食品有限公司污水

    技改项目

    五原县塔尔湖镇团结路东侧

    巴彦淖尔市蒙业祥食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绿田安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技改完成后,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提升至4000m3/d,废水经处理后农田灌溉。1#35t/h锅炉在原有水浴除尘的基础上增设1座脱硫塔,采用单碱法脱硫,增加脱硫设施后,同时配套建设1座全封闭储煤库和1座全封闭储渣库。 规模:设计日处理污水4000m3/d。计量单位:吨)

    (1)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氨、硫化氢)以及燃煤装卸、堆放过程产生的煤尘。锅炉烟气采用水浴除尘器+单碱法脱硫塔脱硫除尘,处理后废气经1根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1在用燃煤锅炉标准。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作标准(全盐量执行盐碱地标准限值),用于灌溉周边林草地。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委托镇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污泥泵、格栅机、锅炉脱硫除尘设施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设备设置于厂房内,对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格栅、二沉池等产生的污泥以及锅炉炉渣、烟气脱硫除尘产生的除尘渣、脱硫渣,污泥经干化后运至五原县复兴镇垃圾填埋场处理;炉渣、除尘渣、脱硫渣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建筑公司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3

    五原大丰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鲜食糯玉米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五原县新公中镇丰联村

    五原大丰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巴彦淖尔市嘉境环保有限公司

    总占地面积33335m2(合50亩),占地性质属于设施农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库房、锅炉房、燃料库及配套公辅工程。

    (1)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项目杀菌工序冷凝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少量锅炉系统排污水用于灰渣及厂区抑尘;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软水装置产生的浓盐水全部用于灰渣及厂区抑尘。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扒皮机、切头去尾机、包装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加装减震基座,车间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玉米皮及玉米头尾、锅炉灰渣、废过滤膜、生活垃圾。玉米皮及玉米头、尾在生产车间内专门区域暂存,定期外售作为牲畜饲料;锅炉灰渣暂存于燃料库内使用硬质围挡隔出的专门区域内,并使用灰渣桶暂存,定期外运还田;废过滤膜全部由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回收,不在厂内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乡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单位: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210005
    • 蒙ICP备 12002682 号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
    • 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478-5229281
    • 承办单位:五原县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网站支持IPv6)
    • 党政机关
    您即将离开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