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6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5581989
传 真:04785232128
通讯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605室
邮 编:0151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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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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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彦淖尔市亨泰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育肥猪养殖产业化项目 |
五原县天吉泰镇二合永村一组 |
巴彦淖尔市亨泰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8栋,每栋1100头育肥猪舍,每栋建筑面积1200m2,共计建筑面积9600m2; |
1.营运期废气主要有猪舍、晾粪台及氧化塘臭气等污染源,采取措施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2.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猪尿、猪舍粪污管道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固液分离器将猪粪分离后,排入氧化塘内发酵处理后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全部用于还田。 3.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降温风扇、水泵、搅拌泵、固液分离器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车间密闭、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为猪粪、病死猪、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等。粪便出售有机肥生产厂家进行资源化利用,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病死猪设置2个填埋井进行无害化处理,满足《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文件要求;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危险废物为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密闭包装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
已做三次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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