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7月1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5日-2021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5581989 传 真:04785232128 通讯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605室 邮 编:0151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五原县天吉泰复丰村 内蒙古蒙源兴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五原分公司 内蒙古洁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扩建项目为新建配方肥生产线,年生产液态配方肥5000吨,固态配方肥8000吨;新建高端有机肥生产线,年生产高端有机肥50000吨;新建颗粒有机肥生产线,年生产颗粒有机肥50000吨。 1.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颗粒有机肥烘干冷却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热风炉烟气、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的氨气和臭气浓度、生物质锅炉烟气。颗粒有机肥烘干冷却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热风炉烟气合并后采用1套多管旋风除尘器+湿式碱法水浴脱硫(单碱法)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从严。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氨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为90%)+水浴除尘(除尘效率为80%)+35米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防渗系数不大于1×10-7cm/s),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和机动车辆噪声。通过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选用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设施;运输车辆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可以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4.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危废、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热风炉炉渣、脱硫渣、锅炉除尘灰、有机肥滤渣。废包装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实验室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热风炉炉渣、脱硫渣外售至临河顺义水泥制品厂;锅炉产生的除尘灰及炉灰拉运至有机肥发酵池,在发酵池内与羊粪拌和发酵。有机肥滤渣作为有机肥外售。 5.发酵场、原料堆场地面硬化防渗,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危险废物暂存间铺设2mm厚HDPE土工膜进行防渗,或可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 2 五原县隆兴昌镇八里 桥 内蒙古震宇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内蒙古百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为沥青搅拌站、水稳料拌合站、混凝土搅拌站、原料库等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建设规模为:年产沥青混凝土6000t/a,水稳料拌合80000t/a,商品混凝土40000t/a、预制件10000t/a。 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包括生物质烘干炉废气、沥青融化及沥青搅拌废气、骨料烘干粉尘、筒仓仓顶呼吸孔粉尘。无组织废气包括上料、搅拌、原料库粉尘。生物质烘干炉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除后,通过1根30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沥青融化及沥青搅拌废气采用1套水冷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合并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沥青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要求;苯并芘、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和骨料烘干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二级标准;筒仓呼吸孔分别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 2.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定期拉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3.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装载机、搅拌楼、运输车辆、水泵、风机、物料传输装置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运营期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生物质烘干炉灰渣,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筒仓粉尘等)、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废油桶、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和废除尘布袋经过垃圾箱收集后由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物质烘干炉灰渣收集后袋装暂存于原料库,交当地农户用于农田施肥;布袋除尘器除尘灰返回生产回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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