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5581989
传 真:04785232128
通讯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605室
邮 编:0151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1 |
巴彦淖尔市联象养殖有限公司五原县和胜乡育肥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和胜乡和义村三社 |
巴彦淖尔市联象养殖有限公司 |
巴彦淖尔市嘉境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猪舍、办公生活用房及配套粪污治理等公辅工程;建成后设计年存栏种猪6000头,年出栏育肥猪115476头 |
1.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养殖、堆肥、废水处理区无组织恶臭、采暖锅炉烟气。采暖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经排气筒排放确保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养殖、堆肥、废水处理区无组织恶臭通过日粮设计、饲料添加剂、控制饲养密度、通风、干清粪并铺设秸秆、锯末等;好氧发酵堆肥,并投加减少氨释放和保氮的复合菌剂,加强绿化确保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的标准要求。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主要为养殖废水、生活污水。通过采用固液分离+氧化塘”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氧化塘及污水池进行防渗设计,渗透系数≤10-7cm/s。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全封闭厂房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4.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粪便、氧化塘渣、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粪便、氧化塘渣堆肥后还田,生活垃圾设垃圾收集设备,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设置;本项目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医疗废物经临时储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公司进行集中清运、处理。
|
|
|
|
2 |
巴彦淖尔市三森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五原分公司胜丰镇新胜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胜丰镇新胜村 |
巴彦淖尔市三森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五原分公司 |
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育肥猪舍8栋以及车间洗消间、办公区等公辅工程,化粪池、氧化塘等环保工程,及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等 |
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育肥猪舍、氧化塘废气和生物质锅炉烟气。通过控制饲养密度、加强舍内通风、调控喂食量,控制饲料蛋白质含量,饲料添加EM制剂的饲料,采用漏缝地板的干清粪工艺,各泡粪池、氧化塘添加生物菌剂除臭,并加强四周场地绿化确保《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中氨气和硫化氢的浓度标准限值;《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臭气浓度的限值要求。生物质锅炉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根30m高烟囱排放,确保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粪尿混合物、猪舍冲洗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水。粪尿混合物、猪舍冲洗水、生活污水经过氧化塘进行厌氧发酵后,还田进行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要求。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全封闭厂房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4.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粪便、氧化塘渣、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粪便、氧化塘渣堆肥后还田,生活垃圾设垃圾收集设备,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设置;本项目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医疗废物经临时储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公司进行集中清运、处理。
|
|
|

停止回答
关闭

蒙公网安备 150821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