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1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0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5581989
传 真:04785232128
通讯地址:五原县环保大楼605室
邮 编:0151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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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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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原县润海源实业有限公司年屠宰8000万只肉鸡项目(二期) |
五原县工业园区 |
五原县润海源实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百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建肉鸡屠宰场一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肉鸡屠宰加工车间、待宰棚、餐厅、宿舍楼、制冷机房、速冻库、冷藏库、变配电室、锅炉房、羽毛粉车间、消防泵房、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其他相关辅助生产设备设施等。 |
1.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屠宰废水、锅炉排水、羽毛粉车间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 31962-2015)C级标准,经园区管网排入五原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羽毛粉车间废气。屠宰加工过程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中主要物质为氨和硫化氢,收集后进入除臭装置进行净化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建标准要求;羽毛粉车间废气经“焚烧系统焚烧+碱洗涤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3.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冷冻机、泵和鸡叫声等,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粪便、羽毛、鸡血、污水处理站污泥、油脂、病死鸡、生活垃圾以及除臭装置的废活性炭。待宰棚粪便清理后直接装车运输至五原县沃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肥厂做生产有机肥的原料;鸡毛加工成羽毛粉外售饲料厂;无害化车间处理病死鸡和屠宰固废(碎渣、不合格产品等)产生油脂和骨粉膏,油脂外售润滑油厂作为辅料利用,病死鸡骨粉膏可作为辅料掺入制作有机肥,屠宰固废产生骨粉膏送养殖场用作饲料;鸡血收集后直接外售;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由厂家接收处理(直接更换,不在厂区内储存);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后(含水率<60%)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入五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包装废弃物外售废品收购站;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技术人员直接更换运走处理,不在厂区内储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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