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文物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压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11 月 21 日,原内蒙古河套文化博物院院长胡延春同志带队、市文化执法局配合,对我县的文物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察与指导。
检查组一行首先深入实地,先后到蔡家地城址及周边墓葬群、五原战役抗日烈士陵园、王同春墓、五原誓师会址等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针对文物保护“四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随后回到博物馆内,检查组仔细查阅了文物安全巡查记录、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等“四有”工作资料,同时查阅了《五原县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基本职责清单》《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协议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资料,并对我县“四普”工作进行查询。检查组高度评价了五原县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也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与指导建议。
本次工作总结
五原县此次接受市级文物安全检查,是对我县文物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更是激励我们持续进步的动力。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强化自我监督,不断提升文物保护与质量管理,为后代留下更多的宝贵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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