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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五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的解读
    来源: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4-10-10 15:50 作者:环保局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一)出台文件原因

    一是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重要内容和根本任务的地位进一步凸显。二是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强调要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为新时期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三是五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落实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为进一步推进五原县生态文明建设,并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环办生态〔2024〕4号)要求,研究编制《五原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以准确把握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

    (二)出台文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2)《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环生态〔2020〕73号)

    (3)《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4)《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中办国办发,2021年4月)

    (5)《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

    (6)《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国环规生态〔2022〕2号)

    (7)《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2023年)

    (8)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4〕4号)

    二、工作目的和意义

    (一)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为纲领,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高质量发展,坚持“塞上江南、绿色崛起”的发展定位,着力优化国土空间保护格局、繁荣生态经济、维护生态安全、打造生态人居、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彰显生态文化、强化目标责任,全面建成生态良好、生产协调、生活富裕、人居和谐、健康文明的绿色新五原,打造“绿色产业集聚的绿色五原”“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的崛起五原”共享美好生活的文明五原”“全域生态宜居的幸福五原”,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标杆之地,为全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样板支撑。

    (二)意义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迫切需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五原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流域内各地方应重点关注的重点任务。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五原县位于黄河上游地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力筑牢生态保护屏障,培育生态经济模式,践行生态生活理念,推动区域绿色发展,以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维护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疆,是全国极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祖国北方的重要生态屏障,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五原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居河套平原腹地,是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五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于构筑内蒙古西部生态屏障、推动黄河流域河套地区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推动五原社会经济与资源生态环境协同高质量发展。五原县处在历史发展的关键节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是五原县破解发展过程中的资源环境约束等深层次问题的必由之路。

    三、工作开展措施:

    《五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于2024年5月印发,该规划共分为九章,详细阐述了五原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与挑战、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第一章是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总结五原县生态文明创建的优势条件和工作成效,提出主要问题和短板,分析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是规划总则。提出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依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修订版)》,提出规划总体目标、阶段目标,建设指标共25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9项,参考性指标6项,并分析各项指标的达标差距。

    第三章至第七章是规划任务与措施。一是建立完善高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二是建设环境优美的生态安全体系,三是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空间体系,四是发展绿色低碳的生态经济体系,五是打造城乡统筹的生态生活体系,六是培育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

    第八章是重点工程。围绕五原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重点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共计31项。

    第九章是保障措施。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保障,加强科技与人才支撑,严格评估考核,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四、特色亮点

    一是战略定位精准科学。《五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紧密依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紧密结合五原县的地理特征、经济发展现状、农业基础和黄河文化,明确了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态资源合理保护利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生态城市建设全面推进、生态文化传承创新等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二是框架内容全面系统。《规划》全方位、全领域分析了五原县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建设成效、应对的问题与挑战,确定了规划总则、规划任务与措施、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以确保规划实施科学有效。

    三是重点突出有效衔接。《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特别强调推动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入实施,并与县相关规划相互融合,共同推进五原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作用,助力其成为区域发展的示范窗口和可持续发展的典范。

    政策原文
    • 关于印发《五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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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五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10 15:50

    信息来源:环保局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一)出台文件原因

    一是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重要内容和根本任务的地位进一步凸显。二是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强调要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为新时期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三是五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落实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为进一步推进五原县生态文明建设,并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环办生态〔2024〕4号)要求,研究编制《五原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以准确把握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

    (二)出台文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2)《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环生态〔2020〕73号)

    (3)《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4)《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中办国办发,2021年4月)

    (5)《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

    (6)《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国环规生态〔2022〕2号)

    (7)《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2023年)

    (8)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4〕4号)

    二、工作目的和意义

    (一)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为纲领,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高质量发展,坚持“塞上江南、绿色崛起”的发展定位,着力优化国土空间保护格局、繁荣生态经济、维护生态安全、打造生态人居、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彰显生态文化、强化目标责任,全面建成生态良好、生产协调、生活富裕、人居和谐、健康文明的绿色新五原,打造“绿色产业集聚的绿色五原”“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的崛起五原”共享美好生活的文明五原”“全域生态宜居的幸福五原”,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标杆之地,为全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样板支撑。

    (二)意义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迫切需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五原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流域内各地方应重点关注的重点任务。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五原县位于黄河上游地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力筑牢生态保护屏障,培育生态经济模式,践行生态生活理念,推动区域绿色发展,以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维护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疆,是全国极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祖国北方的重要生态屏障,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五原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居河套平原腹地,是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五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于构筑内蒙古西部生态屏障、推动黄河流域河套地区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推动五原社会经济与资源生态环境协同高质量发展。五原县处在历史发展的关键节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是五原县破解发展过程中的资源环境约束等深层次问题的必由之路。

    三、工作开展措施:

    《五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于2024年5月印发,该规划共分为九章,详细阐述了五原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与挑战、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第一章是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总结五原县生态文明创建的优势条件和工作成效,提出主要问题和短板,分析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是规划总则。提出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依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修订版)》,提出规划总体目标、阶段目标,建设指标共25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9项,参考性指标6项,并分析各项指标的达标差距。

    第三章至第七章是规划任务与措施。一是建立完善高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二是建设环境优美的生态安全体系,三是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空间体系,四是发展绿色低碳的生态经济体系,五是打造城乡统筹的生态生活体系,六是培育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

    第八章是重点工程。围绕五原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重点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共计31项。

    第九章是保障措施。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保障,加强科技与人才支撑,严格评估考核,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四、特色亮点

    一是战略定位精准科学。《五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紧密依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紧密结合五原县的地理特征、经济发展现状、农业基础和黄河文化,明确了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态资源合理保护利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生态城市建设全面推进、生态文化传承创新等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二是框架内容全面系统。《规划》全方位、全领域分析了五原县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建设成效、应对的问题与挑战,确定了规划总则、规划任务与措施、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以确保规划实施科学有效。

    三是重点突出有效衔接。《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特别强调推动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入实施,并与县相关规划相互融合,共同推进五原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作用,助力其成为区域发展的示范窗口和可持续发展的典范。

    政策原文

    • 关于印发《五原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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