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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五原县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的解读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1-23 15:24 作者:高卓舆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关于《五原县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县委、政府统一安排,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起底待批项目,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不断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提升办理效率,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把办事有规矩、不拖拉的形象立起来。

    二、工作目地和意义

    (一)目的: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本次待批项目大起底行动从2022年7月开始,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实现符合条件的待批项目全部审批,不合规的待批项目从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移除,并同步开展“回头看”工作。县级审批部门通过开展大起底行动,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高效长效审批机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意义:全面起底待批项目,对超期未审批项目立行立改。变坐等审批为主动服务,推动县本级审批部门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全面实现在线审批,全过程跟踪监督审批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办事有规矩、不拖拉。

    三、起底范围

    (一)重点梳理2016年至今立项的2180个项目,全面梳理未开工项目待批事项,在建项目手续不全的一并起底。其余年度如有待批事项,各审批部门比照此方案要求办理。

    (二)起底审批事项包括土地预审、能评、环评、取水、水土保持、林地征占、草地征占、施工许可等所有开工前办理的审批事项。

    四、工作开展措施

    (一)全面起底,建立台账。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本辖区、本系统审批部门受理的待批项目、超期未审批项目、已立项未开工项目,于2022年8月23日前建立待批项目台账,逐一明确审批部门责任人、审批受理情况、完成时限。台账需经县直审批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后确定,台账一经确定,审批1个核减1个,不得随意调减。

    (二)分类处置,限时办结。

    1.不合规项目移除项目库。已立项未开工项目,各部门对照相关产业政策和节约集约要求进行分析研判,按照边梳理建立台账边分类研究处置的原则,加强待审批项目办理进度,提升审批效率。不合规的项目要于2022年9月20日前从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移除。

    2.不符合要求项目及时退回。已提交审批申请但不符合审批相关要求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项目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

    3.符合要求项目限时审批。对要件齐全、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不同审批事项承诺的时限集中力量高效完成审批,2022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待批项目审批工作。对审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申请,要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转报上级审批部门。

    (三)建立高效审批长效机制。

    1.建立审批全程记录机制。除已有审批系统的部门外,其他部门要全面使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受理项目审批。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建立项目审批全程记录机制,实现“阳光审批”。项目单位可以随时提交审批申请,审批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期审批,要件不全、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次性反馈意见建议。

    2.建立通报督办机制。按月统计超期未审批项目,并抄送相关审批部门派驻纪检组,督促推动审批部门尽快办结。

    3.建立审批红绿灯预警机制。各在线审批系统建立红绿灯预警机制,对超期未审批项目亮红灯,并同步告知审批部门工作人员。

    4.建立主动靠前服务机制。实行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各部门根据审批事项特点,建立主动服务、靠前指导机制,确保项目单位在推进前期工作时不走弯路,审批部门受理后能高效办结。

    (四)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增设项目审批问题受理事项,畅通市场主体、项目单位审批问题反映渠道,重点对审批部门以各种理由阻止项目单位上报、拖延审批等突出问题进行受理。县直各审批部门领办本部门负责的事项,按要求对各部门办理情况进行考核。

    五、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待批项目审批工作。

    点此下载:关于《五原县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的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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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五原县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23 15:24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五原县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县委、政府统一安排,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起底待批项目,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不断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提升办理效率,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把办事有规矩、不拖拉的形象立起来。

    二、工作目地和意义

    (一)目的: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本次待批项目大起底行动从2022年7月开始,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实现符合条件的待批项目全部审批,不合规的待批项目从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移除,并同步开展“回头看”工作。县级审批部门通过开展大起底行动,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高效长效审批机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意义:全面起底待批项目,对超期未审批项目立行立改。变坐等审批为主动服务,推动县本级审批部门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全面实现在线审批,全过程跟踪监督审批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办事有规矩、不拖拉。

    三、起底范围

    (一)重点梳理2016年至今立项的2180个项目,全面梳理未开工项目待批事项,在建项目手续不全的一并起底。其余年度如有待批事项,各审批部门比照此方案要求办理。

    (二)起底审批事项包括土地预审、能评、环评、取水、水土保持、林地征占、草地征占、施工许可等所有开工前办理的审批事项。

    四、工作开展措施

    (一)全面起底,建立台账。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本辖区、本系统审批部门受理的待批项目、超期未审批项目、已立项未开工项目,于2022年8月23日前建立待批项目台账,逐一明确审批部门责任人、审批受理情况、完成时限。台账需经县直审批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后确定,台账一经确定,审批1个核减1个,不得随意调减。

    (二)分类处置,限时办结。

    1.不合规项目移除项目库。已立项未开工项目,各部门对照相关产业政策和节约集约要求进行分析研判,按照边梳理建立台账边分类研究处置的原则,加强待审批项目办理进度,提升审批效率。不合规的项目要于2022年9月20日前从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移除。

    2.不符合要求项目及时退回。已提交审批申请但不符合审批相关要求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项目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

    3.符合要求项目限时审批。对要件齐全、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不同审批事项承诺的时限集中力量高效完成审批,2022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待批项目审批工作。对审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申请,要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转报上级审批部门。

    (三)建立高效审批长效机制。

    1.建立审批全程记录机制。除已有审批系统的部门外,其他部门要全面使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受理项目审批。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建立项目审批全程记录机制,实现“阳光审批”。项目单位可以随时提交审批申请,审批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期审批,要件不全、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次性反馈意见建议。

    2.建立通报督办机制。按月统计超期未审批项目,并抄送相关审批部门派驻纪检组,督促推动审批部门尽快办结。

    3.建立审批红绿灯预警机制。各在线审批系统建立红绿灯预警机制,对超期未审批项目亮红灯,并同步告知审批部门工作人员。

    4.建立主动靠前服务机制。实行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各部门根据审批事项特点,建立主动服务、靠前指导机制,确保项目单位在推进前期工作时不走弯路,审批部门受理后能高效办结。

    (四)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增设项目审批问题受理事项,畅通市场主体、项目单位审批问题反映渠道,重点对审批部门以各种理由阻止项目单位上报、拖延审批等突出问题进行受理。县直各审批部门领办本部门负责的事项,按要求对各部门办理情况进行考核。

    五、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待批项目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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