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吕慧明)为了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单位申报入库程序,加快全县“四上”企业入库工作进度,按照国家统计局对调查单位入库申报、审批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对全县14户“四上”法人企业进行申报入库,其中:工业5户、商业6户、房地产3户。
企业入库工作实行重点监控,全面推进,把达到入库标准的“四上”企业按新增和自然成长两种类型,收集够标准的各企业入库审批资料,从网上申请,逐级上报,加入到国家“四上”企业库中。
一、“四上”企业入库目的
“四上”企业是反映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切实提高“四上”企业入库率,增加“四上”企业入库数量,能全面、准确、客观的反映旗县经济运行情况。
二、“四上”企业的统计范围
(一)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二)具有资质等级,领取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房地产业法人单位;
(三)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业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四)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
三、“四上”企业入库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和完善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按照“先进库,后有数”、“不进库,不出数”和“要进库,按程序”的原则,依照目前“四上”企业审核标准,认真组织好各地区“四上”企业审批入库管理工作。
四、加强部门协调,及时收集申报资料
五原县统计局积极协调入库企业的主管部门---经信局和商务局,并各派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下企业调查,按照统计局整理好的入库企业材料格式模板,逐项整理企业审批入库资料,到目前,14户企业的入库资料已基本整理就绪,到11月11日第一批企业入库工作就全部结束。此次入库工作要把自然成长企业的入库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抓深、抓实、抓细,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切实做好企业的思想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申报、审批入库,提高企业的入库率,为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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