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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人口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公告
    来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8-21 10:06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需要,五原县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兼职人口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现将招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尊重人才,任人唯贤;

    3.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4.严格纪律,接受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五原县城市社区各居委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90名。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初中以上学历,年龄55周岁以下(196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易发突发性疾病,无传染疾病,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和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

    4.经培训后能独立使用智能终端平板设备(或智能手机)进行普查登记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本人及其配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时间和内容

    工作时间:2020年9月份参加业务培训累计6天左右;2020年10月11日-12月10日进行普查摸底、登记、复查等。

    工作内容:在五原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下,按时参加人口普查业务培训,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摸底、登记、上传、复查、审核、纠错等工作任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8月14日在政府网站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31日。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号码:五原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计站(妇幼保健院北楼)  联系人:张帆

    电话:0478-7935218、0478-7939710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现场填写《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核

    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或资料不实,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六、工资待遇及支付办法

    聘用期间4000元 /人,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七、其他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普查员在普查期间获取的调查对象数据资料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对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报名表.docx

    五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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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人口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1 10:06

    信息来源:统计局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需要,五原县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兼职人口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现将招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尊重人才,任人唯贤;

    3.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4.严格纪律,接受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五原县城市社区各居委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90名。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初中以上学历,年龄55周岁以下(196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易发突发性疾病,无传染疾病,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和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

    4.经培训后能独立使用智能终端平板设备(或智能手机)进行普查登记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本人及其配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时间和内容

    工作时间:2020年9月份参加业务培训累计6天左右;2020年10月11日-12月10日进行普查摸底、登记、复查等。

    工作内容:在五原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下,按时参加人口普查业务培训,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摸底、登记、上传、复查、审核、纠错等工作任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8月14日在政府网站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31日。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号码:五原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计站(妇幼保健院北楼)  联系人:张帆

    电话:0478-7935218、0478-7939710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现场填写《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核

    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或资料不实,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六、工资待遇及支付办法

    聘用期间4000元 /人,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七、其他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普查员在普查期间获取的调查对象数据资料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对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报名表.docx

    五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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