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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司法局
    来源:五原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5-08 11:37 作者:五原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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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司法局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之贯穿于落实上级立法工作任务、县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司法行政信息化等8大方面,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的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四)承接落实上级立法工作的任务。协调报送有关方面提出的立法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上级交办的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五)负责县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管理、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法律专家库、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实施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规划、实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规划、实施、指导全县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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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5-08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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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司法局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之贯穿于落实上级立法工作任务、县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司法行政信息化等8大方面,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的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四)承接落实上级立法工作的任务。协调报送有关方面提出的立法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上级交办的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五)负责县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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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负责管理、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法律专家库、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实施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规划、实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规划、实施、指导全县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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