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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5-08 11:33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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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一、机关职能

    五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五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工作的主线,将之贯穿于经济运行、中小企业、市场体系建设、消费促进和安全生产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实施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全县工业技术类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协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

    (五)根据五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组织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县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

    (六)指导工业绿色发展。组织落实五原县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落实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自治区和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九)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

    (十)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组织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十一)协助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地方性机关政策。研究地方商务发展趋势,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三)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十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

    (十六)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的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有关规定。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在权限范围内负责上级商务部门授权的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工作。

    (十七)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要求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

    (十八)根据授权代表五原县人民政府同外国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地方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

    (十九)落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协助上级商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参与上级商务部门涉及我县的经贸谈判。

    (二十)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蒙古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五原县对外援助工作职责和上级商务部门对外援助项目。

    (二十一)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利用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促进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十二)负责工信领域、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

    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经济秩序、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负责牵头推进工信商务领域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负责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组织拟订药品流通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承担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监管和酒类食品安全。负责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以及药品流通监管工作。

    (2)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职责分工。知识产权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多边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等工作。

    2.与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负责肉类储备管理。

    (2)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边销茶储备管理。

    (3)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其他重要消费品储

    备管理。

    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年度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指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改革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78-5212163负责人:张琳悦

    (二)工业和信息化股。承担全县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预测预警信息,组织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工业运行中的煤电油运综合协调。组织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和上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上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负责工业技术类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产业政策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组织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相关工作。指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工业园区升级、扩区、调位、运行监测、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工业信息化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指导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和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承担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装备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建议。依托国家、自治区和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行业发展规划。承担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承担化工、冶金、建材(含新型建材)、石墨等行业的监管工作,承担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技术规范、标准。贯彻执行自治区原材料工业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稀土行业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工业行业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承担电子制造业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制造业运行分析。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全县工业节能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盐业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实施全县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县食盐的生产批发准入管理和行业监管。推动盐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78-5582276负责人:吕延峻

    (三)商务股。承担商务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工作。牵头落实健全规范市场体系政策,推动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组织落实促进国内贸易发展的规划和标准,牵头协调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单用途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工信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及普法工作。组织落实全县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肉类等重要商品储备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成品油、汽车的流通管理、直销管理及茧丝绸行业协调工作,组织落实促进酒类、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组织落实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网络零售统计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商务大数据的集成和信息发布。负责推动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动商品市场转型升级;推动零售批发行业创新转型。牵头内贸流通领域品牌建设,指导商品领域绿色发展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推动连锁经营发展,推动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动物流配送方式发展。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管理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对拍卖、商业特许经营等进行管理。贯彻落实促进外贸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县服务贸易、加工贸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负责全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管理工作,促进外贸经济提质增效;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统计分析和运行调度工作;组织实施对口下达的外经贸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转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资源合作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对外经贸谈判和磋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吸收外商投资政策,跟踪服务外商投资重点项目;依法管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审批、备案和确认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综合分析评价工作。

    联系电话:0478-5222291 负责人:张 霞

    联系电话:0478-5212163

    办公地点:五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5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马维生

    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二级单位

    (一)五原县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五原县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为五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协助开展流通产业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

    2.协助推进流通领域质量标准体系和商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协助建设流通领域专家库;

    3.指导商务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和节能减排工作;

    4.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5.协助开展县内举办的相关商贸会展、消费促进、投资促进和市场开拓等活动;

    6.参与流通领域相关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和政策咨询活动;

    7.完成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478-5222291 负责人:张 霞

    (二)五原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五原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为五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

    2.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性措施;

    3.指导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4.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5.协助县域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相关工作;

    6.完成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478-5222291 负责人:吕延峻

    (三)五原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五原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五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管理和推动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制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完善政府部门电子商务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体系,承担全县电子商务的信息收集、监测统计和汇总等工作、引导全县电子商务工程,加快培育企业及个人网络平台的建设和发展;

    2.牵头推进全县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为电商企业、小微企业、个体网店提供指导和服务,重点支持本地特产生产企业开设网店,通过电商扩大销量;

    3.推进各乡建立乡镇级网店工作,培养农村群众的互联网的运用习惯,让群众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4.孵化县域特色农产品成为优秀电商企业,获取当地特色产品、为个体电商提供货源信息;

    5.支持电子商务领域项目建设;

    6.协助做好现代物流发展相关工作;

    7.开展电子商务有关政策性调研,承担电子商务企业的引进和培育工作,为上级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8.负责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青年投入电商创业;

    9.完成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478-7828860负责人:周璇

    办公地点:五原县电子商务园区

    联系电话:0478-5212163

    办公地点:五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5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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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5-08 11:33

    信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一、机关职能

    五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五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工作的主线,将之贯穿于经济运行、中小企业、市场体系建设、消费促进和安全生产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实施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全县工业技术类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协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

    (五)根据五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组织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县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

    (六)指导工业绿色发展。组织落实五原县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落实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自治区和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九)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

    (十)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组织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十一)协助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地方性机关政策。研究地方商务发展趋势,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三)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十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

    (十六)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的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有关规定。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在权限范围内负责上级商务部门授权的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工作。

    (十七)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要求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

    (十八)根据授权代表五原县人民政府同外国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地方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

    (十九)落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协助上级商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参与上级商务部门涉及我县的经贸谈判。

    (二十)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蒙古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五原县对外援助工作职责和上级商务部门对外援助项目。

    (二十一)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利用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促进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十二)负责工信领域、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

    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经济秩序、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负责牵头推进工信商务领域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负责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组织拟订药品流通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承担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监管和酒类食品安全。负责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以及药品流通监管工作。

    (2)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职责分工。知识产权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多边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等工作。

    2.与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负责肉类储备管理。

    (2)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边销茶储备管理。

    (3)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其他重要消费品储

    备管理。

    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年度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指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改革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78-5212163负责人:张琳悦

    (二)工业和信息化股。承担全县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预测预警信息,组织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工业运行中的煤电油运综合协调。组织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和上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上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负责工业技术类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产业政策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组织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相关工作。指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工业园区升级、扩区、调位、运行监测、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工业信息化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指导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和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承担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装备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建议。依托国家、自治区和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行业发展规划。承担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承担化工、冶金、建材(含新型建材)、石墨等行业的监管工作,承担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技术规范、标准。贯彻执行自治区原材料工业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稀土行业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工业行业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承担电子制造业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制造业运行分析。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全县工业节能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盐业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实施全县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县食盐的生产批发准入管理和行业监管。推动盐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78-5582276负责人:吕延峻

    (三)商务股。承担商务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工作。牵头落实健全规范市场体系政策,推动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组织落实促进国内贸易发展的规划和标准,牵头协调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单用途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工信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及普法工作。组织落实全县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肉类等重要商品储备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成品油、汽车的流通管理、直销管理及茧丝绸行业协调工作,组织落实促进酒类、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组织落实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网络零售统计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商务大数据的集成和信息发布。负责推动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动商品市场转型升级;推动零售批发行业创新转型。牵头内贸流通领域品牌建设,指导商品领域绿色发展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推动连锁经营发展,推动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动物流配送方式发展。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管理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对拍卖、商业特许经营等进行管理。贯彻落实促进外贸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县服务贸易、加工贸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负责全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管理工作,促进外贸经济提质增效;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统计分析和运行调度工作;组织实施对口下达的外经贸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转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资源合作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对外经贸谈判和磋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吸收外商投资政策,跟踪服务外商投资重点项目;依法管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审批、备案和确认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综合分析评价工作。

    联系电话:0478-5222291 负责人:张 霞

    联系电话:0478-5212163

    办公地点:五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5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马维生

    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二级单位

    (一)五原县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五原县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为五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协助开展流通产业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

    2.协助推进流通领域质量标准体系和商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协助建设流通领域专家库;

    3.指导商务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和节能减排工作;

    4.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5.协助开展县内举办的相关商贸会展、消费促进、投资促进和市场开拓等活动;

    6.参与流通领域相关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和政策咨询活动;

    7.完成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478-5222291 负责人:张 霞

    (二)五原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五原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为五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

    2.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性措施;

    3.指导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4.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5.协助县域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相关工作;

    6.完成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478-5222291 负责人:吕延峻

    (三)五原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五原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五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管理和推动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制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完善政府部门电子商务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体系,承担全县电子商务的信息收集、监测统计和汇总等工作、引导全县电子商务工程,加快培育企业及个人网络平台的建设和发展;

    2.牵头推进全县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为电商企业、小微企业、个体网店提供指导和服务,重点支持本地特产生产企业开设网店,通过电商扩大销量;

    3.推进各乡建立乡镇级网店工作,培养农村群众的互联网的运用习惯,让群众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4.孵化县域特色农产品成为优秀电商企业,获取当地特色产品、为个体电商提供货源信息;

    5.支持电子商务领域项目建设;

    6.协助做好现代物流发展相关工作;

    7.开展电子商务有关政策性调研,承担电子商务企业的引进和培育工作,为上级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8.负责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青年投入电商创业;

    9.完成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478-7828860负责人:周璇

    办公地点:五原县电子商务园区

    联系电话:0478-5212163

    办公地点:五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5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马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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