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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来源: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6-07-23 11:14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申请条件

    非税收入缴费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

    办结时限

    1.即时办结

    办理渠道

    1.内蒙古税务APP 2.电子税务局3.办税服务厅

    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缴费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缴费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无需额外提交资料。

    4.适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的首批财政部专员办划转非税收入项目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电站水资源费、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国家留成油收入等中央级设立的非税收入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以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到非税收入项目中。自2021年7月1日起,将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到非税收入项目中。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到非税收入项目中。

    5.工会经费实行按月申报,缴费单位应于每月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工会经费。

    6. 适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的省级划转非税收入项目主要包括:户外广告招标及拍卖收入、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市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省级设立的非税收入项目。

    7.工会经费不得减免。确因经营困难、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发不出工资的,可向旗县(含)以上税务机关申请缓缴工会经费,缓缴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8.凡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不论是否建立工会组织,都应向税务机关办理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申报。由旗县以上地方工会制定的建立工会组织的其他单位或组织,也应向税务机关办理工会经费申报。

    9.缴费人采用自行申报方式办理非税收入申报缴纳等有关事项。相关电网企业按照现行规定进行非税收入代征,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10.三峡电站水资源费的中央分成和湖北省分成部分,由缴费人向湖北省税务部门申报缴纳;重庆市分成部分,由缴费人向重庆市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11.自2017年7月1日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征收标准降低25%。

    12.自2017年7月1日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自2018年7月1日起,再降低25%。即,调整后的征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规定的征收标准×(1-25%)×(1-25%);

    自2019年7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执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降低50%的征收标准

    自2019年7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执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降低50%的征收标准

    自2019年7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执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降低50%的征收标准

    13.文书表单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14.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办理该事项的人员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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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发布时间:2026-07-23 11:14

    信息来源:税务局

    申请条件

    非税收入缴费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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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缴费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无需额外提交资料。

    4.适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的首批财政部专员办划转非税收入项目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电站水资源费、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国家留成油收入等中央级设立的非税收入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以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到非税收入项目中。自2021年7月1日起,将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到非税收入项目中。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到非税收入项目中。

    5.工会经费实行按月申报,缴费单位应于每月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工会经费。

    6. 适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的省级划转非税收入项目主要包括:户外广告招标及拍卖收入、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市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省级设立的非税收入项目。

    7.工会经费不得减免。确因经营困难、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发不出工资的,可向旗县(含)以上税务机关申请缓缴工会经费,缓缴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8.凡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不论是否建立工会组织,都应向税务机关办理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申报。由旗县以上地方工会制定的建立工会组织的其他单位或组织,也应向税务机关办理工会经费申报。

    9.缴费人采用自行申报方式办理非税收入申报缴纳等有关事项。相关电网企业按照现行规定进行非税收入代征,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10.三峡电站水资源费的中央分成和湖北省分成部分,由缴费人向湖北省税务部门申报缴纳;重庆市分成部分,由缴费人向重庆市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11.自2017年7月1日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征收标准降低25%。

    12.自2017年7月1日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自2018年7月1日起,再降低25%。即,调整后的征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规定的征收标准×(1-25%)×(1-25%);

    自2019年7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执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降低50%的征收标准

    自2019年7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执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降低50%的征收标准

    自2019年7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执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降低50%的征收标准

    13.文书表单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14.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办理该事项的人员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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