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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7-23 12:29 作者:民政局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文号:民函〔2019〕1号发文部门:民政部

    2.文件名称:《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文号:民政部令第66号

    发文机关:民政部

    3.文件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与管理办法》文号:内民政社福〔2014〕382号发文机关:内蒙古自治区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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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1. 简化审批流程: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以进行养老机构备案。

    2. 政策保障:社会办非盈利养老机构,通过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责任保险补贴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扶持政策措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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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本区域养老机构投资环境简介:现拥有五家养老机构,四家位于隆兴昌镇,一家位于塔尔湖海丰村。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制定或获取指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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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机构无投资审批流程,直接进入养老机构备案程序

    4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养老机构备案

    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2.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3.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4.备案承诺书

    备案流程:申请(提供资料)-审核-备案

    办理部门:五原县民政局

    办理时限

    办理时间、地点

    咨询电话::0478-5581813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函〔201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制定或获取备案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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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补贴依据:《关于申报2019年度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及申报等级的通知》内民政发〔2019〕43号

    补贴对象:(一)民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均可申报床位运营和一次性建设补贴;(二)旗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养护院,民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均可申报责任保险补贴

    补贴申请条件:1.具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经过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符合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且正常运营、年累计入住60人次以上的民办、公建民营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

    补贴内容和标准:(一)床位补贴根据养老机构入住人员及等级进行补贴(二)一次性建设补贴根据新建或改建给予不同补贴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一)《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申请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使用协议、养老机构内设的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备案证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养老机构提供其他须经许可的服务相应资质复印件。

    办理流程:1.养老机构提出申请;2.县民政部门审核、审批并善报;3.盟市民政部门抽查、审核

    办理部门:五原县民政局

    办理时限

    办理时间、地点

    咨询电话:0478-5581813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关于申报2019年度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及申报等级的通知》内民政发〔2019〕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制定或获取扶持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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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老年人补贴

    县级、乡村级:高龄津贴

    补贴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补贴对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老年人

    补贴内容和标准: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到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补贴方式:支付到高龄老人本人个人账户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1.本人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三张。2..填写〈五原县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办理流程: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社区、办事处)民政办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发放

    办理部门:乡镇(社区、办事处)民政办

    办理时限:

    办理时间、地点

    咨询电话:0478-5581813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社规〔201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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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养老机构备案信息

    已备案3家养老机构

    五原县宏福老年公寓地址:五原县塔尔湖镇海丰村床位数:88张

    五原县福星老年公寓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联丰五社床位数:160张

    佳圆养老院:虹亚新城59号床位数:90张

    2019年养老机构补贴包括:1.床位运行补贴;2.一次性建设补贴;3.责任保险补贴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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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信息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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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

    截止2022年9月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共计:5860人;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7人。共计发放高龄津贴596.91万元。

    《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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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养老机构评估信息

    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事项(综合评估、标准评定等)申请数量:1家

    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总体结果(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五家养老机构,其中五原县夕阳红公寓被评定为三级

    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机构清单(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1.养老机构环境;2.养老机构设施设备;3.养老机构运营管理;4.养老机构服务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各地相关评估政策、《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制定或获取评估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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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民政部门负责的养老机构行政处罚信息

    无行政处罚权力

    监督方式及电话:0478-5581813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各地相关法规、信息公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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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6-07-23 12:29

    信息来源:民政局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文号:民函〔2019〕1号发文部门:民政部

    2.文件名称:《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文号:民政部令第66号

    发文机关:民政部

    3.文件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与管理办法》文号:内民政社福〔2014〕382号发文机关:内蒙古自治区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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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1. 简化审批流程: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以进行养老机构备案。

    2. 政策保障:社会办非盈利养老机构,通过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责任保险补贴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扶持政策措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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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本区域养老机构投资环境简介:现拥有五家养老机构,四家位于隆兴昌镇,一家位于塔尔湖海丰村。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制定或获取指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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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机构无投资审批流程,直接进入养老机构备案程序

    4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养老机构备案

    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2.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3.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4.备案承诺书

    备案流程:申请(提供资料)-审核-备案

    办理部门:五原县民政局

    办理时限

    办理时间、地点

    咨询电话::0478-5581813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函〔201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制定或获取备案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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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补贴依据:《关于申报2019年度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及申报等级的通知》内民政发〔2019〕43号

    补贴对象:(一)民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均可申报床位运营和一次性建设补贴;(二)旗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养护院,民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均可申报责任保险补贴

    补贴申请条件:1.具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经过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符合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且正常运营、年累计入住60人次以上的民办、公建民营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

    补贴内容和标准:(一)床位补贴根据养老机构入住人员及等级进行补贴(二)一次性建设补贴根据新建或改建给予不同补贴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一)《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申请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使用协议、养老机构内设的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备案证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养老机构提供其他须经许可的服务相应资质复印件。

    办理流程:1.养老机构提出申请;2.县民政部门审核、审批并善报;3.盟市民政部门抽查、审核

    办理部门:五原县民政局

    办理时限

    办理时间、地点

    咨询电话:0478-5581813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关于申报2019年度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及申报等级的通知》内民政发〔2019〕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制定或获取扶持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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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老年人补贴

    县级、乡村级:高龄津贴

    补贴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补贴对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老年人

    补贴内容和标准: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到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补贴方式:支付到高龄老人本人个人账户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1.本人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三张。2..填写〈五原县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办理流程: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社区、办事处)民政办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发放

    办理部门:乡镇(社区、办事处)民政办

    办理时限:

    办理时间、地点

    咨询电话:0478-5581813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社规〔201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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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养老机构备案信息

    已备案3家养老机构

    五原县宏福老年公寓地址:五原县塔尔湖镇海丰村床位数:88张

    五原县福星老年公寓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联丰五社床位数:160张

    佳圆养老院:虹亚新城59号床位数:90张

    2019年养老机构补贴包括:1.床位运行补贴;2.一次性建设补贴;3.责任保险补贴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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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信息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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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

    截止2022年9月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共计:5860人;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7人。共计发放高龄津贴596.91万元。

    《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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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机构评估信息

    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事项(综合评估、标准评定等)申请数量:1家

    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总体结果(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五家养老机构,其中五原县夕阳红公寓被评定为三级

    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机构清单(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1.养老机构环境;2.养老机构设施设备;3.养老机构运营管理;4.养老机构服务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各地相关评估政策、《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制定或获取评估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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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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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民政部门负责的养老机构行政处罚信息

    无行政处罚权力

    监督方式及电话:0478-5581813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各地相关法规、信息公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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