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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311 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五原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12-04 11:08 作者:张馨予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S311 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告如下,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S311 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线路走向及建设标准:S311 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工程位于五原县、临河区、杭锦后旗境内,起点设在乌拉特前旗与五原县的交界处乌加河,顺接省道311朝阳至建丰农场段终点,沿旧路经五原县建丰农场、和胜乡、隆兴昌镇、新公中镇、塔尔湖镇、临河区新华镇、狼山镇至终点临河区与杭锦后旗交界处黄济渠。项目全长124.844km,其中,五原县段公路长81.678km。拟建项目大体为东西走向,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按60公里/小时设计,路基宽度10米。本项目为双向两车道,主要技术指标均按照二级公路相关标准执行,全线设大中桥3座,小桥20座,涵洞104道,平面交叉172处。项目总投资62855万元,施工时间为2015~2016年,工期2年。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项目的实施会对局部地区环境造成影响,主要有以下方面:

    ⑴施工期:施工车辆的进出、对沿线现有道路的占用将影响沿线居民出行;施工临时占地将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车辆扬尘、沥青烟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将影响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施工营地的污水、生活垃圾和生产废物的排放将对沿线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噪声将影响居民休息。

    ⑵公路营运后:汽车尾气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汽车尾气排放物、车辆行驶途中矿物油滴漏在路面上及散落在路面上的有害物质,随雨水径流将对沿线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交通噪声将影响沿线居民的工作和生活。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⑴生态:减少占地,避免高挖深填,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保存好取、弃土场所占土地的表层土壤,便于工程结束后植被恢复。运营期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措施、植被恢复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科学合理地实行草、花类与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格局。

    ⑵废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物料在装卸、运输过程中要用篷布遮盖;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尾气排放。运营期加强道路养护及车辆管理,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及车辆滞速怠速状态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

    ⑶废水:节约水资源,提高水的利用率和回用率,施工期场地施工废水拟采取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场地绿化和场地洒水降尘。营运期路面径流对沿线水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

    ⑷固废:加强施工期间的卫生管理,严禁乱堆、乱倒;保持土方开挖与填埋的基本平衡。营运期通过制定和宣传法规,禁止乘客在公路上乱丢饮料袋、易拉罐等垃圾,保证行车安全和公路两侧的清洁卫生。

    ⑸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敏感点路段夜间(22:00~06:00)施工;施工便道应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运营期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村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栽植绿化林带,安装隔声窗等。

    四、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可靠;采用的环保治理措施恰当,正常运营时所排废气、废水和产生的噪声对大气、水和声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对地方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环评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沿线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和受间接影响的公众。

    ⑵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运投产运行对环境将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运行?

    是否同意本项目线路的选择?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⑶本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敬请广大公众参与,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五原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赵亨

    联系电话:13514888204

    邮    箱:wuyuanzdb@163.com

    建设单位:临河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李巍

    联系电话:13847859982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华悦

    联系电话:18947966499

    五原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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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311 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4 11:08

    信息来源:五原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S311 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告如下,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S311 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线路走向及建设标准:S311 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工程位于五原县、临河区、杭锦后旗境内,起点设在乌拉特前旗与五原县的交界处乌加河,顺接省道311朝阳至建丰农场段终点,沿旧路经五原县建丰农场、和胜乡、隆兴昌镇、新公中镇、塔尔湖镇、临河区新华镇、狼山镇至终点临河区与杭锦后旗交界处黄济渠。项目全长124.844km,其中,五原县段公路长81.678km。拟建项目大体为东西走向,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按60公里/小时设计,路基宽度10米。本项目为双向两车道,主要技术指标均按照二级公路相关标准执行,全线设大中桥3座,小桥20座,涵洞104道,平面交叉172处。项目总投资62855万元,施工时间为2015~2016年,工期2年。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项目的实施会对局部地区环境造成影响,主要有以下方面:

    ⑴施工期:施工车辆的进出、对沿线现有道路的占用将影响沿线居民出行;施工临时占地将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车辆扬尘、沥青烟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将影响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施工营地的污水、生活垃圾和生产废物的排放将对沿线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噪声将影响居民休息。

    ⑵公路营运后:汽车尾气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汽车尾气排放物、车辆行驶途中矿物油滴漏在路面上及散落在路面上的有害物质,随雨水径流将对沿线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交通噪声将影响沿线居民的工作和生活。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⑴生态:减少占地,避免高挖深填,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保存好取、弃土场所占土地的表层土壤,便于工程结束后植被恢复。运营期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措施、植被恢复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科学合理地实行草、花类与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格局。

    ⑵废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物料在装卸、运输过程中要用篷布遮盖;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尾气排放。运营期加强道路养护及车辆管理,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及车辆滞速怠速状态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

    ⑶废水:节约水资源,提高水的利用率和回用率,施工期场地施工废水拟采取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场地绿化和场地洒水降尘。营运期路面径流对沿线水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

    ⑷固废:加强施工期间的卫生管理,严禁乱堆、乱倒;保持土方开挖与填埋的基本平衡。营运期通过制定和宣传法规,禁止乘客在公路上乱丢饮料袋、易拉罐等垃圾,保证行车安全和公路两侧的清洁卫生。

    ⑸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敏感点路段夜间(22:00~06:00)施工;施工便道应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运营期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村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栽植绿化林带,安装隔声窗等。

    四、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可靠;采用的环保治理措施恰当,正常运营时所排废气、废水和产生的噪声对大气、水和声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对地方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环评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沿线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和受间接影响的公众。

    ⑵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运投产运行对环境将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运行?

    是否同意本项目线路的选择?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⑶本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敬请广大公众参与,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五原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赵亨

    联系电话:13514888204

    邮    箱:wuyuanzdb@163.com

    建设单位:临河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李巍

    联系电话:13847859982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华悦

    联系电话:18947966499

    五原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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