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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结果情况的公告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4-18 15:47 作者:教育局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绩效〔2024〕164号)〉,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五财监函〔2024〕3号)〉的文件要求,五原县教育局认真落实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

    2023年,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716号),中央下达306万元,自治区下达242.03万元,盟市配套76.31万元,合计624.34万元。实际拨付621.01万元盟市欠拨3.31万元。

    2023年,拨付我校学生资助资金合计621.01万元,余3.31万元未拨付,学校支出情况如下:

    其中学生奖学金支出0.6万元,学生助学金支出190万元,学生教材费支出61.68万元,办公费支出71万元,工伤保险支出6.4万元,清还欠款支出1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2.8万元,教师各类绩效考核支出124.05万元,教师差旅费培训费支出15.63万元,取暖入网及取暖费支出110.2万元,维修费支出2.62万元,办公费支出3万元,租车费支出3.53万元。资金拨付率99.48%

    二、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

    《关于下达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95号),中央下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417万元,2023年五原县高级职业中学接收到拨付资金327万元,未拨付金额90万元。

    学校支出情况如下:

    其中校企合作1+X证书项目支出4.85万元,特色专业建设和虚拟仿真实训设备支出261.96万元,改善办学条件维修维护费支出60.19万

    三、2023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资金

    依据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717号)的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普通高中资助补助经费总金额为793.9万元,其中中央下达147.96万元,自治区下达451.93万元,盟市配套194.01万元。实际拨776.7万元,旗县配套17.2万元未申请资金。2023年我校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了资助工作水平,确保了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2023年拨付我校学生资助资金合计793.9万元,余17.2万元未请款,我校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师培训等方面。在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我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政法规,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普通高中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教科书费用执行率都达到了100%,国家助学金执行率为100%,基本完成了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各类学生资助资金能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2023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

    2023年,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159号),中央下达五原县特殊教育资金18.1万元,其中五原县瑞峰小学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及设备采购项目资金16万元,五原县教育局送教上门补助资金2.1万元。

    现瑞峰小学资源教室建设、设备采购已完成,工程量已完成100%,资金已拨付。送教上门补助资金2.1万元用于送教上门责任教师补助,资金未拨付。

    五、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一)中央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公用经费

    《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2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31号)下达我县2023年公用经费中央资金1620万元。

    2、校舍维修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巴财教[2023]62号)下达我县2023年校舍维修中央资金373万元,《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31号)下达我县2023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资金39万元。两次共计:412万元。

    3、中央奖补资金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2号)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奖补中央资金320万元。

    (二)自治区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公用经费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2号)下达我县2023年公用经费自治区级资金200万元;《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31号)下达我县2023年公用经费自治区级资金100万元;两次共下达中央资金300万元。

    2、校舍维修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2号)下达我县2023年校舍维修自治区资金75万元,《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31号)下达我县2023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自治区资金23万元。两次共下达98万元。

    2023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共到位1990.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20万元,自治区级资金300万元,县级配套70.15万元;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共到位51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2万元,自治区级资金98万元;中央奖补中央资金320万元。共计下达指标资金2820.15万元。

    2023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1990.15万元已按要求全部分配到2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于学校日常运转开支;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510万元,按照学校上报、教育局审核、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用于支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中央奖补中央资金320万元用于第四中学维修改造和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现已拨付到位2434.02万元,未拨付386.13万元,拨付占比86.31%。

    六、学生资助补助资金:

    (一)中央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情况:

    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68万元(巴财教[2023]62号)、(巴财教[2023]631号)。

    (二)自治区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情况:

    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4万元(巴财教[2023]62号)、(巴财教[2023]631号)。

    (三)地方匹配学生资助补助资金情况:

    2023年未使用县级匹配资金。

    2023年,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到位284.291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8万元,自治区资金24万元,2022年结转92.29125万元(巴财教[2022]701号)(巴财教[2023]631号)。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发放标准:寄宿生:小学1000元/人/年,初中1250元/人/年,非寄宿生:小学500元/人/年,初中625元/人/年,发放标准和覆盖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指标和标准。2023年按标准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43.73125万元,其中春季3038名学生发放126.46875万元,秋季2883名117.2625万元。

    2023年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资金192万元,2022年结转92.29125万元(巴财教[2022]701号)(巴财教[2023]631号),实际发放243.73125万元,结余资金40.56万元。其原因是2023年在校学生人数减少。

    七、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

    2023年,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4号)文,下达我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5万元,省级资金21万元。用于塔尔湖幼儿园安吉游戏项目30万元,用于第五幼儿园设备购置88万元,用于第三幼儿园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60万元,用于贫困幼儿资助58万元。

    2023年,下达我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36万元,已全部到位。

    八、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2023年,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58号)及《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840号)文件,共下达我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资金614万元,其中:下达中央补助资金420万元与44万元,下达省级补助资金150万元。

    (1)完成4所学校多媒体教学仪器设备、课桌凳等生活设施设备购置93万元。

    (2)完成7所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改造项目270万元。

    我县校舍建设项目及教学、生活设备购置资金拨付已完成全年任务的13%,项目交付后将及时完成验收及审计结算。

    未能按计划完成设备采购任务及资金拨付。下一步我们将尽快完成设备的采购任务,并加大专项资金指导监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五原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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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结果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8 15:47

    信息来源:教育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绩效〔2024〕164号)〉,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五财监函〔2024〕3号)〉的文件要求,五原县教育局认真落实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

    2023年,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716号),中央下达306万元,自治区下达242.03万元,盟市配套76.31万元,合计624.34万元。实际拨付621.01万元盟市欠拨3.31万元。

    2023年,拨付我校学生资助资金合计621.01万元,余3.31万元未拨付,学校支出情况如下:

    其中学生奖学金支出0.6万元,学生助学金支出190万元,学生教材费支出61.68万元,办公费支出71万元,工伤保险支出6.4万元,清还欠款支出1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2.8万元,教师各类绩效考核支出124.05万元,教师差旅费培训费支出15.63万元,取暖入网及取暖费支出110.2万元,维修费支出2.62万元,办公费支出3万元,租车费支出3.53万元。资金拨付率99.48%

    二、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

    《关于下达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95号),中央下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417万元,2023年五原县高级职业中学接收到拨付资金327万元,未拨付金额90万元。

    学校支出情况如下:

    其中校企合作1+X证书项目支出4.85万元,特色专业建设和虚拟仿真实训设备支出261.96万元,改善办学条件维修维护费支出60.19万

    三、2023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资金

    依据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717号)的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普通高中资助补助经费总金额为793.9万元,其中中央下达147.96万元,自治区下达451.93万元,盟市配套194.01万元。实际拨776.7万元,旗县配套17.2万元未申请资金。2023年我校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了资助工作水平,确保了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2023年拨付我校学生资助资金合计793.9万元,余17.2万元未请款,我校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师培训等方面。在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我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政法规,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普通高中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教科书费用执行率都达到了100%,国家助学金执行率为100%,基本完成了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各类学生资助资金能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2023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

    2023年,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159号),中央下达五原县特殊教育资金18.1万元,其中五原县瑞峰小学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及设备采购项目资金16万元,五原县教育局送教上门补助资金2.1万元。

    现瑞峰小学资源教室建设、设备采购已完成,工程量已完成100%,资金已拨付。送教上门补助资金2.1万元用于送教上门责任教师补助,资金未拨付。

    五、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一)中央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公用经费

    《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2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31号)下达我县2023年公用经费中央资金1620万元。

    2、校舍维修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巴财教[2023]62号)下达我县2023年校舍维修中央资金373万元,《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31号)下达我县2023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资金39万元。两次共计:412万元。

    3、中央奖补资金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2号)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奖补中央资金320万元。

    (二)自治区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公用经费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2号)下达我县2023年公用经费自治区级资金200万元;《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31号)下达我县2023年公用经费自治区级资金100万元;两次共下达中央资金300万元。

    2、校舍维修

    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2号)下达我县2023年校舍维修自治区资金75万元,《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31号)下达我县2023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自治区资金23万元。两次共下达98万元。

    2023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共到位1990.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20万元,自治区级资金300万元,县级配套70.15万元;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共到位51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2万元,自治区级资金98万元;中央奖补中央资金320万元。共计下达指标资金2820.15万元。

    2023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1990.15万元已按要求全部分配到2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于学校日常运转开支;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510万元,按照学校上报、教育局审核、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用于支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中央奖补中央资金320万元用于第四中学维修改造和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现已拨付到位2434.02万元,未拨付386.13万元,拨付占比86.31%。

    六、学生资助补助资金:

    (一)中央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情况:

    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68万元(巴财教[2023]62号)、(巴财教[2023]631号)。

    (二)自治区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情况:

    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4万元(巴财教[2023]62号)、(巴财教[2023]631号)。

    (三)地方匹配学生资助补助资金情况:

    2023年未使用县级匹配资金。

    2023年,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到位284.291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8万元,自治区资金24万元,2022年结转92.29125万元(巴财教[2022]701号)(巴财教[2023]631号)。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发放标准:寄宿生:小学1000元/人/年,初中1250元/人/年,非寄宿生:小学500元/人/年,初中625元/人/年,发放标准和覆盖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指标和标准。2023年按标准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43.73125万元,其中春季3038名学生发放126.46875万元,秋季2883名117.2625万元。

    2023年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资金192万元,2022年结转92.29125万元(巴财教[2022]701号)(巴财教[2023]631号),实际发放243.73125万元,结余资金40.56万元。其原因是2023年在校学生人数减少。

    七、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

    2023年,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64号)文,下达我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5万元,省级资金21万元。用于塔尔湖幼儿园安吉游戏项目30万元,用于第五幼儿园设备购置88万元,用于第三幼儿园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60万元,用于贫困幼儿资助58万元。

    2023年,下达我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36万元,已全部到位。

    八、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2023年,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58号)及《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教[2023]840号)文件,共下达我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资金614万元,其中:下达中央补助资金420万元与44万元,下达省级补助资金150万元。

    (1)完成4所学校多媒体教学仪器设备、课桌凳等生活设施设备购置93万元。

    (2)完成7所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改造项目270万元。

    我县校舍建设项目及教学、生活设备购置资金拨付已完成全年任务的13%,项目交付后将及时完成验收及审计结算。

    未能按计划完成设备采购任务及资金拨付。下一步我们将尽快完成设备的采购任务,并加大专项资金指导监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五原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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