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五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对五原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五原县东转盘原天一菜市场及110国道源澳酒店东侧空地绿化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五原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工程决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五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五原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提供资料反映,2016年12月20日,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五政纪〔2016〕207号)原则同意由五原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实施该项目。
(二)工程建设程序及合同管理情况
2017年4月15日,五原县园林绿化服务中与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合同价2.2万元,并发布招标公告。2017年5月5日开标,确定施工中标单位为巴彦淖尔市清泰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407.00万元,招标控制价408.17元,双方于2017年5月8日按照中标结果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五原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进行了工程验收。
(三)项目完成总投资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该工程实际完成投资额410.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07.9万元,勘察设计费2.25万元(未付)。该工程资金来源为县级配套资金,截至2021年12月,账面反映该工程共支付巴彦淖尔市清泰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297.53万元。该工程已开税票共计297.53万元。
(四)工程结算审核情况
该工程由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工程结算审核。施工单位原报价共计418.33万元,其中:中标价407.00,变更签证11.33万元。经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后,审定价为415.05万元,核减额3.2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社会中介审核机构把关不严,工程造价不实,多计工程价款7.15万元。
该工程由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定结算价415.05万元。在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结算资料及社会中介审核机构的审核结果抽查中发现,存在部分工程量有差异,形成工程造价不实,多计工程价款7.15万元的问题。
审计发现的问题,五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具体整改情况由五原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告。
五原县审计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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