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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决算公开(部门)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15 16:37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自然资源局(汇总)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拟订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 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征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落实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落实和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落实国家、自治区、市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及行业管理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城乡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及管理工作。承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组织政府投资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监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管理全县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 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出让、审批、登记;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县地图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 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根据授权委托对乡镇政府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察。

    (十六)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行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承办全县城乡规划方面的日常工作。

    (十八)依法管理县域自然资源。

    (十九)统一管理和协调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十)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十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乡规划、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城乡规划政策;负责起草制定有关城乡规划、规划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负责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负责初审、报批全县城镇总体规划;负责重点建制镇、开发区(工业区)规划;指导各镇规划管理工作。

    (二十三)参与全县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县域规划区内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的拟定,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及全县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审批,按程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四)组织规划技术业务办件的技术审核、审查、论证工作;负责规划技术业务对外合作交流;负责推进规划科技进步,推广科技成果。负责规划设计、规划成果的竞投标工作。

    (二十五)负责各项建设工程批后跟踪监察工作,组织建设工程验线,市政工程覆土前及隐蔽工程测验,外装修封顶等各阶段的测验工作,负责查验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组织规划核实工作;负责督促、收缴各类城建档案,并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十六)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初审上报。

    (二十七)负责全县城乡规划效能建设与规划执法监察工作,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制止和纠正违反城市规划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

    (二十八)负责规划工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并依法做出决定,负责一般信访案件的调解和处理。

    (二十九)负责城市规划工作中的测绘、地理信息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城建档案。

    (三十)承办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划方面的日常工作。

    (三十一)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三十二)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是市直属的一个由财政全额拔款的行政单位,下设两个非独立核算的职能科室,分别是土地整治中心和土地收储中心,机构增减没有变动。

    规划局行政职能划归自然资源局,原机构名称改建为规划设计服务中心,调整为隶属于自然资源局的股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度年初预算收入安排738.15万元,实际财政拨款总收入14405.20万元,上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350.23万元,增加7054.9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拨付的整治工程款多于上年。本年度年初预算支出安排738.15万元,实际总支出14796.55万元,上年度总支出11188.38万元,增加3608.1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拨付的整治工程款多于上年。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5,706.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405.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01.11万元;支出总计15,706.3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09.7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183.4万元,增长25.4%;支出总计增加4517.93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资增加;二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4,4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05.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4,79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86万元,占5.9%;项目支出13,921.68万元,占94.1%。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699.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93.9万元;支出总计15,699.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903.3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176.19万元,增长25.4%;支出增加4510.72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资增加;二是公用经费增加。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18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11万元,占6.2%;项目支出13,306.03万元,占93.8%。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5.37万元、津贴补贴126.72万元、奖金4.26万元、绩效工资114.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4.2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6万元、医疗费5.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8万元,,较上年增加72.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公用经费233.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36万元,印刷费9.34万元,水费0.82万元,手续费0.8万元,电费2.03万元,邮电费2.92万元,取暖费7.67万元,差旅费17.76万元,维护费34.72万元,会议费0.85万元,培训费2.21万元,公务接待费6.97万元,劳务费28.59万元,工会经费2.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33万元,较上年增加5.51万元,主要原因是:是执勤力度加大,导致下乡次数增加,用车次数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81万元,完成预算的1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4万元,完成预算的168.4%;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36万元,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9.6%。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主要原因是执勤力度加大,导致下乡次数增加,用车次数增加;二是下乡次数增加和各相关部分往来次数增加。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3.8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4万元,占70.7%;公务接待费支出6.97万元,占29.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84万元,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的运行与维修维护,车均运维费4.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97万元,主要原因是执勤力度加大,导致下乡次数增加,用车次数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6.9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6.97万元,接待61批次,共接待757人次。下乡次数增加和各相关部分往来次数增加。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3.56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中央号召,节约开支。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因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因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02万元,比2019年减少56.23万元,降低24.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公务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万元,比2019年减少1063.59万元,降低99.8%,主要原因是:工程减少导致货物采购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5.52万元,比2019年减少1103.43万元,降低52.3%,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工程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2315.31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工程减少。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主要用于:用于土地资源的日常巡查、选址、打点儿及宣传等事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金惠    联系电话:0478-5232886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决算公开报表(部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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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决算公开(部门)

    发布时间:2024-04-15 16:37

    信息来源:财政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自然资源局(汇总)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拟订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 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征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落实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落实和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落实国家、自治区、市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及行业管理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城乡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及管理工作。承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组织政府投资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监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管理全县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 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出让、审批、登记;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县地图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 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根据授权委托对乡镇政府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察。

    (十六)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行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承办全县城乡规划方面的日常工作。

    (十八)依法管理县域自然资源。

    (十九)统一管理和协调五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十)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十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乡规划、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城乡规划政策;负责起草制定有关城乡规划、规划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负责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负责初审、报批全县城镇总体规划;负责重点建制镇、开发区(工业区)规划;指导各镇规划管理工作。

    (二十三)参与全县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县域规划区内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的拟定,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及全县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审批,按程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四)组织规划技术业务办件的技术审核、审查、论证工作;负责规划技术业务对外合作交流;负责推进规划科技进步,推广科技成果。负责规划设计、规划成果的竞投标工作。

    (二十五)负责各项建设工程批后跟踪监察工作,组织建设工程验线,市政工程覆土前及隐蔽工程测验,外装修封顶等各阶段的测验工作,负责查验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组织规划核实工作;负责督促、收缴各类城建档案,并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十六)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初审上报。

    (二十七)负责全县城乡规划效能建设与规划执法监察工作,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制止和纠正违反城市规划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

    (二十八)负责规划工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并依法做出决定,负责一般信访案件的调解和处理。

    (二十九)负责城市规划工作中的测绘、地理信息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城建档案。

    (三十)承办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划方面的日常工作。

    (三十一)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三十二)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是市直属的一个由财政全额拔款的行政单位,下设两个非独立核算的职能科室,分别是土地整治中心和土地收储中心,机构增减没有变动。

    规划局行政职能划归自然资源局,原机构名称改建为规划设计服务中心,调整为隶属于自然资源局的股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度年初预算收入安排738.15万元,实际财政拨款总收入14405.20万元,上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350.23万元,增加7054.9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拨付的整治工程款多于上年。本年度年初预算支出安排738.15万元,实际总支出14796.55万元,上年度总支出11188.38万元,增加3608.1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拨付的整治工程款多于上年。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5,706.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405.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01.11万元;支出总计15,706.3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09.7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183.4万元,增长25.4%;支出总计增加4517.93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资增加;二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4,4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05.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4,79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86万元,占5.9%;项目支出13,921.68万元,占94.1%。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699.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93.9万元;支出总计15,699.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903.3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176.19万元,增长25.4%;支出增加4510.72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资增加;二是公用经费增加。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18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11万元,占6.2%;项目支出13,306.03万元,占93.8%。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5.37万元、津贴补贴126.72万元、奖金4.26万元、绩效工资114.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4.2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6万元、医疗费5.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8万元,,较上年增加72.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公用经费233.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36万元,印刷费9.34万元,水费0.82万元,手续费0.8万元,电费2.03万元,邮电费2.92万元,取暖费7.67万元,差旅费17.76万元,维护费34.72万元,会议费0.85万元,培训费2.21万元,公务接待费6.97万元,劳务费28.59万元,工会经费2.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33万元,较上年增加5.51万元,主要原因是:是执勤力度加大,导致下乡次数增加,用车次数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81万元,完成预算的1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4万元,完成预算的168.4%;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36万元,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9.6%。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主要原因是执勤力度加大,导致下乡次数增加,用车次数增加;二是下乡次数增加和各相关部分往来次数增加。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3.8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4万元,占70.7%;公务接待费支出6.97万元,占29.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84万元,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的运行与维修维护,车均运维费4.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97万元,主要原因是执勤力度加大,导致下乡次数增加,用车次数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6.9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6.97万元,接待61批次,共接待757人次。下乡次数增加和各相关部分往来次数增加。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3.56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中央号召,节约开支。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因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因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02万元,比2019年减少56.23万元,降低24.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公务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万元,比2019年减少1063.59万元,降低99.8%,主要原因是:工程减少导致货物采购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5.52万元,比2019年减少1103.43万元,降低52.3%,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工程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2315.31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工程减少。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主要用于:用于土地资源的日常巡查、选址、打点儿及宣传等事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金惠    联系电话:0478-5232886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决算公开报表(部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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