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套海镇中心卫生院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以维护当地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是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单位主要职责:
1、开展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中医药服务。
2、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助实施疾病防控、卫生应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任务。
3、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治疗,开展院内外急救、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提供转诊服务。
4、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二、机构设置
五原县套海镇中心卫生院为独立核算机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内设医疗及职能科室共16个,编制人数28人,离退休人数28人。
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五原县套海镇中心卫生院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总收入1116.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52万元,事业收入612.18万元,其他收入3.14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41.62万元,实际收入501.02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调资补发和2017年带薪休假补发,本年财政还增加了新冠疫情防控经费拨款。
2020年总支出106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71万元,项目支出130.72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41.62万元,实际支出466.89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149.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16.3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19万元;支出总计1149.5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17.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7.3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8.11万元,增长5.49%;支出总计增加3.78万元,增长0.36%。主要原因:一是收入增加了财政人员经费拨款;二是增加了新冠疫情防控经费拨款;支出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1116.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5万元,占44.7%;事业收入612.18万元,占54.8%;其他收入3.14万元,占0.2%。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106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71万元,占87.7%;项目支出130.72万元,占12.2%。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1.0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3.19万元;支出总计466.8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67.3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4.9万元,增长14.8%;支出增加38.84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人员经费增加调资补发和2017年带薪休假补发;二是增加了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拨款;支出主要增加了人员经费和补发了2017年带薪休假;增加了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了维修费、劳务费、设备购置费。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64万元,占71.9%;项目支出130.72万元,占28%。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4.51万元,津贴补贴37.6万元,绩效工资58.9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28.66万元,职业年金9.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4万元,退休费13.49万元,抚恤费4.47万元,生活补助费47.52万元,较上年增加28.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补发了2017年带薪休假;公用经费12.44万元,主要包括:维修费10万元,工会经费2.44万元,较上年减少9.06万元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用材料费。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事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财政三公经费拨款及支出。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预算项目绩效,不需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主要是其他用车,主要用于120急救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CT机,比2019年增加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桂英 联系电话:0478-5527868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