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侨务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1年3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指示、决定,维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负责对华侨、外籍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邀请和接待,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本县侨务工作情况,制定我县侨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发展规划。
2.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贫困归侨侨眷生产、生活、扶贫救济保障工作。
3.开展对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渠道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工作。
4.为引进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的资金、技术、人才等做好中间媒介和咨询服务工作;指导、扶持全县侨属企业发展。
5.负责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捐赠管理工作;监督和检查各地执行捐赠政策的情况。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负责本县侨务宣传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华侨和归侨、侨眷出入境的有关政策;按规定承办审批和管理华侨回国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的有关事项。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侨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五原县侨务服务中心属独立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五原县侨务服务中心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级属独立预算单位,其中:五原县侨务服务中心内设2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侨政室。我中心共编制人数4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7人。
单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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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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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侨务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43.8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36万元,增加2.3%,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整。
支出预算43.8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36万元,增加2.3%,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整。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86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6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开展侨务工作等的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3.8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0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39.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6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79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和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和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其他费用。
2021年,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万元,和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无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
第六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军利 联系电话:523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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