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五原县森林公安局预算公开报告
2021年 3月13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森林公安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我局内设四室一队,即办公室、政工督察室、法制室、森林资源保卫室、邢侦队、信通室;下设四个派出所分别为五原县森林公安局塔尔湖派出所,五原县森林公安局新公中派出所,五原县森林公安局隆兴昌派出所,五原县森林公安局复兴派出所。
2、我局负责查处各类涉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和范围内森林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的执法活动。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和林木管护及禁牧工作,依法行使涉林治安案件裁决权,刑事案件的处罚权。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五原县森林公安最初建于1989年,于2010年7月正式设立,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实行机构编制单独管理,经费列财政预算。
(一)五原县森林公安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我局是财政拨款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核定编制36人,现有在职人员24人,退休4人。
(二)五原县森林公安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局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情况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五原县森林公安局 |
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08.3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8.73万元,增长19%,主要是由于增加防火经费和人员调资经费。
支出预算308.3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8.73万元,增长19%,主要是由于增加防火经费和人员调资经费。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0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08.33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 0万元,占比 0%;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0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08.33万元,占比100 %。项目支出 0万元,占比 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 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保证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308.3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08.3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主要用于 退休人员项目外工资。
3、农林水支出类2021年我局年初预算安排为305.3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中的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59.77万元,公务费27万元,退休人员项目外工资3.03万元,防火经费5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1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73万元,主要由于增加防火经费和人员调资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基本支出安排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2 万元,下降23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需要,基本支出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2 万元,下降23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需要,基本支出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9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2万元,取暖费4万元、差旅费5万元、日常维修费1.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劳务费0.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2021年,我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7 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 %。主要原因是2021年较上年减少一人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未进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 9辆, 其中:警车4辆,防火运兵车1辆,防火指挥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灭火战车1两、洒水车1辆。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慧 联系电话:14747857602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2021年五原县森林公安局预算公开表.xls
2021年五原县森林公安局预算项目绩效表.xls
五原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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