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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实施城区供热管网维修更换等工程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4-23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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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82201175131X9/2024-0003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五原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4-09
文号: 五政发〔2024〕25号 是否有效: 有效
主题词: 关于同意实施城区供热管网维修更换等工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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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实施城区供热管网维修

更换等工程的批复

五原县富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供热管道维修更换破路施工的申请报告》(五热公司发〔2024〕5号)已收悉,按照“温暖工程”相关工作要求,为解决城区老旧超期超限管道破损渗漏影响正常供热等问题,保障城区居民冬季正常用暖,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五原县富源热力有限公司实施前进路(瑞京广场东侧)、隆兴昌西街(庆原小区南侧)、隆兴昌西街(中山小区南侧)、俊峰国际至俊美家园北门、庆原小区东侧、兴原北路(国际城站门口至滨河苑小区门口)、老年大学南侧、建设路、前进南路(瑞京广场东侧至社区医院门口)、东风路(祥和小区门口)、永胜巷平房、隆兴昌东街(工行小区、星元餐饮集团、虹亚新城)、隆兴昌镇人民政府、益源水务、前进南路(交通局门口)、建设路(泽林小区南侧)、红旗东街(锦绣小区北侧)、中原三路(景观小区南门)、前进路(金源新居门口至京原商城北侧)供暖管网管道改造等工程。工程费用由企业自筹解决。

二、富源热力公司要按照《五原县供热温暖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本着“因地制宜、冬病夏治、标本兼治、群众满意”的原则,做深做实供热温暖工程,制定科学、安全的施工方案,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施工过程中要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合理安排工期,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交通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公共设施和地下管线,完工后及时恢复道路原状。真正把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坎上,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住建、交警、城管执法、供热物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实施。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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