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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原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7-21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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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五原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五原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五原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2023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内蒙古自治区防灾减灾指挥部2023年工作要点》《巴彦淖尔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和《五原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县区域地质环境、水文、气象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地质灾害概况

2022年,五原县未发生地质灾害,汛期各隐患点相对稳定。

二、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五原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

截止2022年末,全县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均分布于巴彦套海镇和天吉泰镇黄河岸边(详见附表1)。按地质灾害类型划分,崩塌10处;按规模划分,中型3处,小型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气象趋势预测

根据巴彦淖尔市气象部门《2023年夏季气候趋势预测》,冬季(1-2月)全市大部地区降水量比常年少0~2成,平均气温较常年高0~1℃;春季(3-5月)全市大部地区降水量比常年少0~2成,平均气温较常年高1~2℃;夏季(6-8月)全市大部地区降水量比常年少0~2成,平均气温较常年高0~1℃。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2023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然严峻,旱涝急转、极端天气频发,汛期地质灾害将呈高发态势。同时,我县要加强防范黄河沿岸崩塌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根据全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及分布特征以及2023年气象趋势预测,充分考虑工程建设活动分布范围及影响区域等因素,预测在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风险性较高。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区段分布情况,确定2023年度重点防范范围是五原县天吉泰镇和巴彦套海镇黄河沿岸地带,崩塌(塌岸)灾害威胁黄河护堤的安全并危及农田和人员安全。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为汛期,即5月1日至9月30日。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提前谋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全力做好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五、地质灾害防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

各部门和乡镇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思想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明确各级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要认真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将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落实到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和村民委员会负责人。

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县政府将有关防灾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水利局和气象局要密切关注和分析汛期水情、雨情发展动态,提出控制险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雨水情变化,预测雨水发生的量级、时段及影响,以便加强防洪准备工作并现场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二)加强监管排查,群防群控

巴彦淖尔市主汛期为5月至9月,因此,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确定为5月1日至9月30日。主汛期降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各乡镇(办事处)和自然资源局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前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加强日常监管,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汛期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一是统筹安排部署。要制定完善本区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从排查监测、制订预案、应急处置、预警预报等方面提出明确的防灾措施。汛期期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区地质灾害防治,储备必要的防灾救险物资,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二是健全三级联防体系。要建立健全县、乡镇(办事处)、村地质灾害三级联防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防灾任务和责任,落实好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明确群测群防措施。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地质灾害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规定,制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工作守则,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责任要求,使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加强联动配合,预防为主

预防是减少地质灾害危害的基本手段,要按照“防治不留死角,监管不留真空”的原则,努力做到地质灾害早发现、早预警、早防治,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一是联合预防。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教育局等部门和武装部,对各类地质灾害点、旅游区、中小学校舍区等重点防灾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的隐患点全部编号,登记造册,标注信息,实现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二是重点预防。对重点地灾防范区实行领导包片负责,汛期期间实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建立巡查台账。对重点防范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全部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监测员。确保“两卡”发放及时到位。三是结合本地区实际,摸清本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易发点的分布状况、灾害类型、灾害规模、险情和危害范围,划定灾害危险区。

(四)加强监测预报,及时预警

县自然资源局和气象局要密切合作,推进全县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加强地质灾害信息反馈,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微信等传播方式,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防灾督查、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建立畅通稳定的监测预报工作网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明确的监测预报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和应急抢险措施。

(五)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和速报制度

自然资源局要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特别是汛期,必须由一名局领导带班进行24小时值班,加强应急值守,要有专门人员日夜值班,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险情,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第一时间上报属地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

县自然资源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同时可直接速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和自然资源厅及自然资源部。县自然资源局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2小时之内速报县人民政府和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同时可直接速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和自然资源厅。

发生险情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应急管理主管部门的部署,迅速派出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现场,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六)持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及自然资源部门应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水平、防灾意识、面对灾害应急和自救能力。

五原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固定电话:0478-5212659

联系人及手机:张建双 自然资源局 13947388692

吕 敏 应急管理局 15147881303

邬庚宝 水 利 局 13947824688

戈超群 水 利 局 13947881522

附表1:

五原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现状特征表


编号

位置

灾害

类型

经度

纬度

规模

类型

威胁对象类型

诱发 因素

WYBT01

天吉泰

镇黄河岸边

崩塌

107°39′32″

40°47′27″

中型

农田及村庄

自然 因素

WYBT02

天吉泰镇黄河岸边

崩塌

107°41′07″

40°48′02″

小型

农田

自然 因素

WYBT03

天吉泰镇黄河岸边

崩塌

107°43′04″

40°51′01″

中型

农田及村庄

自然

因素

WYBT04

天吉泰镇黄河岸边

崩塌

107°46′33″

40°51′44″

小型

农田

自然

因素

WYBT05

天吉泰镇黄河岸边

崩塌

107°50′02″

40°53′30″

中型

农田及村庄

自然

因素

WYBT06

天吉泰镇黄河岸边

崩塌

107°53′22″

40°52′10″

小型

农田

自然

因素

WYBT07

巴彦套海镇黄河岸边

崩塌

107°57′58″

40°52′04″

小型

农田及村庄

自然

因素

WYBT08

巴彦套海镇黄河岸边

崩塌

108°01′42″

40°51′27″

小型

农田

自然

因素

WYBT09

巴彦套海镇黄河岸边

崩塌

108°05′27″

40°50′58″

小型

农田及村庄

自然

因素

WYBT10

巴彦套海镇黄河岸边

崩塌

108°10′13″

40°53′02″

小型

农田及村庄

自然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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