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上报2023年部分优抚对象数据审定情况的批复
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上报我县2023年部分优抚对象数据审定情况的请示》(五政退发〔2023〕5号)已收悉。按照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部分优抚对象数据审定和上报工作的通知》(内退役军人发〔2023〕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关于上报2023年部分优抚对象数据审定情况的意见。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紧盯时间节点,对相关数据认真复核、认定,确保上报的优抚对象数据真实准确。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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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报2023年部分优抚对象数据审定情况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