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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五政发〔2022〕63号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1-29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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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方案批复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对五原县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方案的请示》(五自然资发〔202212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五原县2022-002号2022-0032022-0052022-00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二、此次挂牌出让的宗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

规划。你局要严格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县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挂牌出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挂牌出让工作


:  1.《五原县2022-00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方案》

    2.《五原县2022-00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方案》

3.《五原县2022-00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方案》

    4.《五原县2022-00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方案》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4日         

 

 

 附件1

 

五原县2022-002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公开出让2022-00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该宗地位于五原县隆兴昌镇冯玉祥路东、建设路南侧,设定用途为商住用地面积5219.11平方米,其中2635.36平方米土地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五原县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11年第二十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内政土发[2012]139)批准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2583.75平方米土地为五原县存量建设用地,具体四至:东至金都名苑;西至冯玉祥路;南至金都名苑;北至建设路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拟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1≤容积率≤1.9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设期限为2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拟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附件2:

 

五原县2022-003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公开出让2022-00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五原县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11年第二十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内政土发[2012]139)批准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15028.57平方米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位于五原县隆兴昌镇冯玉祥路东,设定用途为商住用地,东至金都名苑;西至冯玉祥路;南至空地;北至金都名苑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拟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容积率≤0.7;建筑密度30%建设期限为2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拟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附件3:

 

五原县2022-005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公开出让2022-00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五原县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1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内政土发[2022]282)用地中,将其中已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7665.2平方米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位于五原县隆兴昌镇冯玉祥路西、南环路南侧,设定用途为商业用地,具体四至:东至冯玉祥路;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南环路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拟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商业4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容积率≤0.7;建筑密度30%建设期限为2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拟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附件4:

 

五原县2022-007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公开出让2022-00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该宗地为五原县存量建设用地,位于五原县隆兴昌镇新华路东、建设路北侧面积3787.22平方米,设定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四至:东至空地;西至居民区;南至居民区;北至华程园小区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拟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住宅7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设期限为2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拟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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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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