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黄河河道有关问题
整治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巩固深化2021年工作成效,持续推进落实2022年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各项重点任务,现将《五原县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2022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五原县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
2022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河道有关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市委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五原县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项重点整治任务及主要措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河道有关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把推动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切实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工作目标
2022年黄河有关问题整治工作,要在巩固稳定2021年禁止种植高秆作物范围(线)的基础上,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根据现阶段河势摆动和行洪安全及群众的承受能力,自治区河道整治专班对部分滩区禁止种植高秆作物种植范围进行适当调整,我县禁止高杆作物种植耕地面积为2.17万亩。持续推进其他整治任务,确保年末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年度整治任务及主要措施
(一)确保防洪安全
1.全力保障滩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修订完善黄河防洪(防凌)预案,落实监测预报预警责任,扎实做好常态化防汛防凌工作。沿黄乡镇要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为核心的乡镇级、村级防汛防凌责任制,加强“四预”措施,抓好资金物资和队伍落实,强化实战演练,不断提升防御和应急能力,遇到洪灾能够及时有效应急应对,确保滩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河堤不决口。(责任单位:天吉泰镇、套海镇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水利局、应急局按职责督导)
2.进一步加强黄河防洪体系建设。有序推进黄河三期前期工作,配合市水利局补充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内容。(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分类处置河道内林木。在自治区黄河生态廊道治理规划中,不得争取和安排影响行洪的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不允许在河滩范围内种植任何阻碍行洪的乔木林和灌木林(不含防浪林)。(责任单位:天吉泰镇、套海镇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林草局)
(二)禁限种植高秆作物
1.禁限种植妨碍行洪高秆作物
(1)强化黄河河道禁种高轩作物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有效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主河槽区、部分低滩区禁止高杆作物种植和禁止使用农药化肥农膜,低滩区高滩区管控农药化肥农膜使用量等政策。(责任单位:天吉泰镇、套海镇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科局按职责督导)
(2)落细落实分区管控。组织沿黄乡镇在巩固稳定2021年黄河滩区分区管控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最新调整的管控分区。重新核对滩区分区管控界线。严格依据自治区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采取专业化手段以简便易行的标识,将管控界线落到具体地块。(责任单位:天吉泰镇、套海镇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水利局)
(3)完善禁种令。结合2022年分区管控调整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禁止种植令,重新明确管控分区情况和分区管控要求,严格依据自治区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下达。(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4)扎实落实禁止要求。严格落实滩区影响妨碍行洪的区域禁止高秆作物种植要求,科学调整滩区种植结构,指导农户提早落实替代矮秆农作物种植计划,并加强种植技术培训。春耕期间加强监督,及时纠正违规种植行为。(责任单位:天吉泰镇、套海镇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农科局)
2.分类处置滩区耕地
(1)推进滩区耕地分类处置工作。落实自治区、市两级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黄河滩区耕地处置工作要求,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禁种高秆作物区域承包地、未确权耕地探索实行规模化经营。对于主河槽区内的部分确权颁证承包地和一般耕地,要根据对行洪安全影响程度和当地条件可能,采取调整、分类处置等方式予以解决。按照自治区的时间要求,对2018-2021年新增的确权耕地进行排查,核查在黄河滩区是否有新增确权耕地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新增耕地要及时妥善处置。(责任单位:天吉泰镇、套海镇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农科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督导)
(2)推进滩区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工作。配合自治区做好黄河滩区新备案入库占补平衡项目范围与滩区范围进行叠加分析。重叠的不予入库,确保滩区内不再新增占补平衡用地,积极推进滩区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工作。(责任单位:天吉泰镇、套海镇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三)加强污染防治
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滩区农药、化肥、农膜禁止和限制施用政策,通过政策宣传、项目支持等多种方式引导实现管控区域禁用化肥、农药、农膜目标。低滩区和高滩区要实施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有效推进滩区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和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建设,2022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天吉泰镇、套海镇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农科局)
2.强化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强化建制镇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大沿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开展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提升行动,推进黄河流域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到2022年底,黄河流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力争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天吉泰镇、套海镇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住建局)
(四)持续加强黄河滩区建设活动监管。根据实际完善停建令,与禁止种植令同步下达,严禁在黄河干流滩区新增耕地、房屋及相关设施。(责任单位:天吉泰镇、套海镇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水利局、发改委按职责督导)
(五)严格水资源管理。按照水利部要求,持续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严格依据自治区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阶段任务;2022年12月前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千吨万人以下)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县水利局)
四、强化落实
(一)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自治区总协调、盟市负总责、旗县区落实”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统筹推进黄河滩区各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认真受理并及时化解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应对各类舆情,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和滩区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二)纵深推进整治工作。沿黄乡镇人民政府要坚持治管并重,分步推进的原则,在巩固2021年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2022年度各项重点整治任务。对于高秆作物禁限种、面源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要进一步细化举措,量化任务目标,不折不扣地将自治区、市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监督和指导工作,涉及多部门协作的,牵头监督部门(方案中排序第一位的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推进、形成合力、抓好落实。
(四)做好信息报送。县直各相关部门、沿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20日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县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和对应监督部门,县专班于每月22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政府审核上报巴彦淖尔市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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