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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原县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政办发〔2022〕10号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1-29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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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原县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摸底排查农业农村领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好贯彻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五原县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映问题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全县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按照自治区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问题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按照全覆盖、零遗留、抓整改、重实效、严执法、管长效的原则,通过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全农业农村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摸清我农业农村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问题和整改台账,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重点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为实现市委五高五新目标“四区”建设要求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任务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排查整改范围主要包括:一是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农业农村领域)二是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三是黄河河道整治;四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对各年度、各级督察反馈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梳理、核实,对已销号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逐项检查核实,排查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情况,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对未完成销号的问题,重点排查是否按照整改清单要求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各项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及效果,是否存在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流于形式等问题。(牵头单位:农科局配合单位: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方面。一是排查化肥农药减量工作推进情况,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农药化肥科学使用情况;肥料生产经营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建立销售台账及肥料监管录入追溯平台等情况;农作物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模式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理情况。二是排查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情况。生产销售端,重点排查地膜生产、销售、使用者的地膜和农户购买的地膜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对非国标农用薄膜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排查追溯平台地膜销量录入情况。回收利用端,重点排查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残膜回收情况,乡镇(办事处)、村社残膜回收后处理利用情况,残膜回收网络建设情况;三是排查2018年以来各乡镇(办事处)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情况,是否存在数据获取程序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排查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旗县区项目实施情况,是否存在未按方案实施,擅自缩减、变更实施内容等问题。四是排查规模化养殖、散养畜禽粪污处理情况,重点关注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场区卫生是否达标,是否存在粪污随意堆放、堆粪区没有三防措施,粪污拉远撒漏且未及时清理,粪污处理设备未利用或转做他用,档案台账记录不完善不规范等问题。(牵头单位:农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乡镇办事处

(三)黄河河道整治方面。一是排查禁种政策宣传情况,是否做到滩区禁限种植区域宣传禁种高秆作物和禁限用化肥农药地膜政策全覆盖。二是排查包联机制建立情况,是否健全县处级领导包联乡镇、乡镇干部包联村组、村干部包联农户的三级包联体系,做到责任到人、包联到户。三是排查承诺书签订情况,涉及黄河滩区的套海和天吉泰镇是否与农户签订禁种区域内不种高秆作物、禁用区域内不用化肥农药的承诺书,做到滩区农户承诺承担治理责任。四是排查户档案建立情况,套海和天吉泰镇涉及到的村组是否为滩区实际种地的农户全部建立台账,做到人地一一对应、滩区耕地划界落实到户。五是排查技术指导培训情况,涉及滩区的乡镇是否提出禁限种植区域适宜种植的低秆替代农作物种类,农科局和乡镇选派精干技术人员开展种植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农户种植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农科局配合单位: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套海镇、天吉泰镇

(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一是2021年排查出的未整改户厕1753户)进行全面整改。二是排查农村牧区户厕粪污处理情况,是否建立粪污收集处理体系,进行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排查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情况,是否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村庄清洁活动,村容村貌提升情况。排查是否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有无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排查全县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情况,全面摸清底数;河湖长制发挥作用情况。(牵头单位:农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配合单位: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乡镇办事处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4月15日至5月14日)。各乡镇(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排查整治内容,制定相应的自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市直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我县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督察。各相关部门对自查和督察发现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见附件)5月13日前按照调度要求,报送至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5日至6月15日)。相关部门要对发现的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整改到位一个,立即上报销号一个,发现问题原则上要在6月14日前完成整改销号,并将相关销号台账报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时难以解决和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要将整改进度、佐证材料于6月15日前上报。

(三)巩固提升阶段(6月16-6月30日)。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派出督察组对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自查排查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改到位、不反弹、有实效。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总结,6月29前报送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认识,压实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排查密度。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开展全面排查,确保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三)加强分类施策。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对自查、排查和上级部门督察发现的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进行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出现反弹。

(四)强化执法力度。科局、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局部门要加大农业农村领域污染整治执法力度,对各地发现问题要真抓真管、严抓严管,敢于亮剑,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做好日常调度。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执行周调度制,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于每周18:00前将问题排查进展、整改情况报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五原县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2.五原县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问题清单




附件1

 

五原县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

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长: 孙志刚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明旺  县政协副主席、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员:高国龙  县委办副主任

李鹏飞  生态环境局局长、隆兴昌镇党委书记

刘建斌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健海  水利局副局长

   乡村振兴局局长

靳存旺  农科局党组成员、绿色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各乡镇(办事处)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科局郭明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各乡镇(办事处)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进行调度,组织举办各类动员会、专项推进会,并对部门上报的排查结果、整改措施、整改进展进行汇总,并上报领导小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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