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关于印发《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五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29 10:57   
字体大小: [ ]

五政发〔2015〕83号

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建丰农场,县直各部门,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动全县转型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确保2014-2016年全县标准化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特制定五原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五原县推进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相关工作。组长由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质监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局,由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另行发文)

二、 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现对主要标准化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作如下责任分解:

(一)提升工业优势行业标准化水平

1.构建工业标准体系。积极实施标准战略,在梳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构建能源、建材、农畜产品加工、化工、等优势行业标准体系。把工业发展建立在创新驱动、集约高效、绿色低碳、惠及民生的基础上,加快实现提质增效升级。重点建立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标准体系,建立质量标准体系,提升品牌效应。到2016年底,建立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的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质监局、经信局、食药局、工商局、农牧业局;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局、国土局、科技局、卫生局)

2.加大工业标准研制力度。深入开展煤化工、农畜产品加工、农机械制造技术等行业关键技术标准的研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及时将一批专利技术、核心技术转化为标准,增强我县的标准话语权。到2016年底,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企业标准2项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经信局、工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农牧业局;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局、国土局、科技局、卫生局、质监局)

3.积极开展工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以工业园区内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为主,通过统一先进的技术、管理、节能降耗等标准,提升产业整体质量水平和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到2016年底,力争开展1个重点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产业办;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质监局等)

4.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引导帮扶工业领域中的中型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活动,提升企业整体素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品质量,逐步建立自主创新技术与标准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到2016年底,确认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个。

(牵头责任单位:质监局;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科技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国土局等)

(二)加快现代农牧业标准化进程

1.建立现代农牧业标准体系。围绕现代农牧业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及服务体系,通过实施标准,促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在农牧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以增加农畜产品产量、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实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目标并促进增产增收。到2016年底,建立满足产业化经营需要的涉及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和流通的现代农牧业标准体系。以标准体系为支撑,通过标准化推动新增1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小麦、玉米),500万只肉羊、1万头生猪高产创建和绿色有机蔬菜基地等农牧业重点工程建设,为建成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奠定基础。

(牵头责任单位:质监局、农牧业局、水务局、林业局、经信局;协同配合单位: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工商局等)

2.加强优势特色农牧业地方标准的研制力度。围绕羊、生猪、瓜果蔬菜、家禽、林业等优势产业,制定、修订品种改良、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良好操作规范、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溯源。通过标准体系的建立,推进粮油、肉、葵花、番茄等传统特色产业新型化,加快打造全国知名品牌,以品牌提高效益、以品牌保障食品安全。到2016年底,形成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基础,农业标准和规范为补充完善的产业标准体系。

(牵头责任单位:农牧业局、水务局、林业局、经信局;协同配合单位:科技局、财政局、卫生局、气象局、商务局、食药局、工商局、质监局)

3.加强农牧业标准化项目建设。按照“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引导、合作组织搭桥、龙头企业带动、农牧民积极实施”的方针,促进农牧业集约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实现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加强示范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管工作,切实发挥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当地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在羊、生猪和家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和肉羊、生猪养殖园区建设方面,建立标准体系,制定相关标准,使这些建设项目有标准可循,按标准组织生产和经营。到2016年建立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个,完成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个。牵头责任单位:农牧业局、质监局;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林业局、经信局)

4.推进农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引导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大力推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等标准化基地建设。把推行农牧业标准化与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创建农畜产品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农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全过程进行标准化管理和监测,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到2016年底,新增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1 个、农业部认证的地理标志农产品3 个,地理标志产品累计达到4 个。

(牵头责任单位:质监局、农牧业局;协同配合单位: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

(三)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

1.构建服务业标准体系。根据我县服务业发展的业态、技术和管理创新要求,围绕旅游、物流、信息、科技、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商贸、居民、文化等生活性服务业,到2016年底,力争在上述领域初步建立标准体系,扩大服务业标准化覆盖范围,创建服务品牌,引导带动产业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质监局、发改局;协同配合单位:财政局、科技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文体局、卫生局、旅游局、工商局)

2.充分发挥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示范带动和辐射效应。在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组织开展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在建1个以上)。以服务标准的实施带动服务业品牌建设,逐步形成一批有市场影响力、消费者认同的服务品牌,扩大试点的示范带动和辐射效应。

(牵头责任单位:质监局;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商务局、文体局、旅游局、教育局)

3.加快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工作。探索住宅小区、医院、办公楼等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物业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标准体系等基础标准和住宅小区、学校、医院等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服务向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发展。加大GB/T 20299.3-2006《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3部分:物业管理》、GB/T 20647.9-2006《社区服务指南第9部分:物业服务》和《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委、卫生局;协同配合单位: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质监局)

(四)大力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

1.初步建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抓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标准化工作,强化标准化在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社区服务、民政工作、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支撑作用,推动全市社会和民生事业发展。到2016年底,初步建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牵头责任单位:质监局、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环保局、卫生局;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文体局、卫生局、新闻中心、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地震局、邮政局)

2.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从服务内容、过程、设施、标识、环境到质量、管理等,全面推进标准化,打造行政审批服务品牌。开展以业务标准为主体、包括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在内的标准体系建设。到2015年底,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规范行政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政府。

(牵头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质监局;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文体局、卫生局、新闻中心、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邮政管理局)

3.深入开展消防标准化工作。加强消防安全领域的标准实施力度。到2016年底,建立健全适应我县实际的消防标准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公安消防大队、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商务局、质监局)

4.加强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围绕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与环境管理的需求,加快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环境管理和环境基础等标准的贯彻实施。到2016年底,基本建立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牵头责任单位:环保局、质监局;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国土局、水务局)

(五)加强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

1.加大标准实施力度。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大力推广节能、节水、节材、节电等技术标准。加强煤炭、电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耗能行业相关标准的贯彻实施。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的重点产品,狠抓质量安全标准和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引导监督生产、加工企业严格实施标准,从源头上抓好产品质量安全。

(牵头责任单位:质监局、发改委、经信局、商务局、水务局、环保局;协同配合单位:科技局、农牧业局、林业局)

2.加强标准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各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对标准实施监督的职能。加大对企业执行标准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将监督检查信息记录用于企业诚信管理,提高企业的标准化管理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质监局;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环保局、卫生局、食药局、工商局、科技局、农牧业局、林业局)

3.研究建立标准信息反馈机制。开展标准信息反馈机制的研究,为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分析提供依据,不断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牵头责任单位:质监局、经信委;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委、商务局、经信委、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环保局、卫生局、食药局、科技局、农牧业局、林业局等)

(六)建立完善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加强标准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好标准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工作,提高标准信息服务能力。针对标准信息服务的不同需求,提供标准全文信息服务、标准信息推介服务、智能搜索服务、标准信息综合服务和标准信息互动服务等各类信息服务。

(牵头责任单位:质监局、档案局;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环保局、卫生局、食药局、工商局、科技局、农牧业局、林业局等)

(七)工作措施及政策保障

1.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五原县推进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工作任务和掌控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确定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五原县推进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标准化行动计划实施进行指导,并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要求,对落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牵头责任单位:政府办、质监局;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环保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食药局、工商局、旅游局、政务服务中心)

2.加强责任考核。县政府对标准化行动计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和细则,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标准化工作的考核。

(牵头责任单位:政府办、质监局;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环保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食药局、旅游局、政务服务中心等)

3.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将标准化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标准化经费投入机制。每年应投入必要的专项经费,对开展标准化基础研究,制定国家、行业标准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单位、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等予以资金补助。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好公共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重点支持煤化工、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安全健康、资源节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旅游、物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先进标准的研制和推广实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多渠道筹措经费,做好各方面经费的整合,建立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政府办、质监局;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八)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和宣传

1.加快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重视标准化人才资源开发,搭建人才合作引进平台,吸纳10人以上重点优势领域的专家加入标准化专家库。到2016年底,标准化专家库人数达到20人以上。鼓励支持开展标准化研究,构建多渠道参与的标准化培训机制,对各级标准化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到2016年底,培训50人次以上。提高标准化工作队伍整体素质。

(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人社局、质监局;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

2.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结合“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大媒体, 采取开辟专刊、专栏、专题等形式,重点宣传各部门、各企业标准化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及成效,增强社会各界的标准化意识,形成企业重视标准,新闻媒体宣传标准,社会、百姓关注标准的浓厚氛围。

(牵头责任单位:宣传部、质监局;协同配合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环保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食药局、旅游局、政务服务中心、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是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持续发展、转型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的迫切需要。各成员单位要把五原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推进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部署下年度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牵头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和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本行业标准化工作落实到位。

(二)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会同各协同配合单位制定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工作措施或工作方案,明确和落实工作任务、工作机构、工作进度和工作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牵头责任单位制定的实施本方案的工作措施或工作方案,请于2015年6月10日前报五原县推进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搞好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质监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本行业标准化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搞好协调配合,建立和固化日常工作交流沟通机制,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互助、优势互补,形成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反映情况。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会同各协同配合单位,及时掌握实施本实施方案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动态,按年度向五原县推进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实施情况,重大事项可随时沟通,并于每年1月5日前书面报送上年度工作情况。

附件:1、五原县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总表

2、五原县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明细表

3、五原县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9日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