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五原县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
五原县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我县电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巴彦淖尔市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一年的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站在服务民生的高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精心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全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开展电梯安全风险排查,全面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督促相关单位消除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确定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督促电梯管理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管理义务;积极推广电梯“96116”应急处置平台建设,缩短电梯困人后的救援时间,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降低电梯故障率,让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质检局要协调住建等部门,着力推动“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电梯以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老大难”问题的综合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探索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运用市场手段建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形成电梯安全“社会公众关注、产权单位重视、主体责任落实、政府专项支持、市场机制补充、部门监督有力”的格局。以电梯改革试点带动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全面改革。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的领导,成立县电梯安全大会战指挥部,统筹协调部署全县电梯安全大会战相关工作。
总 指 挥:詹 美 政府副县长
副总指挥:白莉萍 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 员:卞金宝 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岳喜飞 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李喜军 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业务股股长
姚文胜 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稽查股股长
王俊杰 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股股长
岳子义 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所长
张泽安 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副所长
指挥部工作职责:协调指挥督促指导全县电梯大会战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大会战工作中的问题;对全县电梯大会战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导组进行督导,总结好的工作经验。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由卞金宝兼任,具体工作由综合业务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具体负责大会战日常工作,向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等情况;制定相关管理性的方案、技术性方案或文件;指导工作中遇到的管理性和技术性问题。统计汇总上报数据,定期编制工作简报,组织宣传报道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
1、明确电梯使用管理责任者。电梯使用管理责任者是指电梯使用的管理者,是电梯安全第一责任者。应按下列原则确定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电梯安装后,建设单位尚未移交给电梯产权所有者的,该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电梯所有权人未委托他人管理的,电梯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电梯属于共有且未委托他人管理的,共有人应当书面约定电梯管理的实际负责人承担具体管理工作。电梯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管理的,受委托方为使用管理责任单位;配有电梯的建筑物用于出租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未约定的,建筑物产权所有者为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政府出资建设的用于公益性事业的电梯,其实施管理者为使用管理责任单位。
2、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者责任及义务。要依法依规督促使用管理责任者重点落实以下责任,做到“九个到位”:(1)使用注册登记到位。由于历史原因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需提供使用单位代码证、产权单位代码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维护保养合同原件、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到盟市级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2)规章制度执行到位。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好记录。(3)技术档案建立到位。每部电梯都要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做到“一梯一档”,并妥善保管。(4)机构人员管理到位。对于在用电梯10部及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建立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人负责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对于电梯少于10部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5)设备检验申报到位。在用电梯按时报检,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超期未检的电梯不得使用。(6)应急救援演练到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装备,与维保单位共同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及救援工作,并做好记录。(7)维保质量保证到位。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的要求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合同内容要符合《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安全管理人员要配合维保单位做好维保工作,对维保记录进行确认签字。维保记录由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分别存档保存。(8)日常巡检落实到位。依据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电梯日常管理,落实日常巡检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定检、维保和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9)安全常识宣传到位。按要求张贴电梯使用标志、乘客须知;商场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电梯使用单位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及宣传板,加强对乘客的安全宣传;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要将电梯安全使用的宣传材料发放到每家每户。
(二)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并消除隐患
结合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和现场监督检查等工作,全面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要对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维保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和监察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掌握排查标准及方法。排查工作按照使用单位自行排查、维保单位维保排查、检验机构检验排查和监察机构监督排查的先后顺序进行。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检验单位要对所使用、维保和检验的电梯,按照排查要求、时限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的要逐台及时进行整改,时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电梯要逐台建档,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风险。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及时督导旗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对于“三无”电梯和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监察机构、检验机构要联合排查。
要对经排查存在风险和隐患的电梯逐台建档,由市质监局组织协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则》逐台实施安全评估,依据安全评估结论、发生故障(事故)频次,确定风险类别、等级,逐台制定整治方案,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根据治理落实情况逐一销号。
(三) “三无”电梯专项整治
对“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各旗县区要开展专项整治。要结合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摸清“三无”电梯的底数和每台电梯的具体情况,依据检验机构监督检验结论或安全评估报告结果和整治建议,提出解决每台电梯问题的具体建议,填报“问题”电梯信息表(附表2)。对单纯无物业管理的,各旗县区政府要协调住建部门,督促落实物业管理单位。对单纯无维保单位的,要提供当地维保单位名单,督促物业部门自行选择并签订维保合同,落实维保单位。
(四)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修理
使用年限达到15年的电梯界定为老旧电梯。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修理。一要结合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摸清老旧电梯底数。二要结合老旧电梯的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及风险大排查工作,查明每台老旧电梯的具体隐患,根据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更新、改造和修理等整改建议。并及时向政府进行请示汇报。三要开辟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修理的绿色服务通道,积极帮助、指导相关单位办理报废、施工告知、安装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等手续。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修理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安全监察和监督检验,从源头上把好电梯安全质量关,监督相关施工单位切实保障施工质量,确保更新改造修理后的电梯具有可靠安全性。
(五)加快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
全力推广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力争用2年时间建立全区联网的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立责任明确、预警有效、响应及时、解救迅速的电梯应急救援网络和多元联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解决电梯故障报警失效、物业管理单位无人值守、故障信息传递不畅以及维保单位救援力量不足、救援不及时等问题;实时分析电梯故障和救援情况,为电梯维保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分级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向社会发布电梯安全状况等信息,发挥社会监督和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用市场无形之手倒逼物业、维保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建立综合监管机制。
(六)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制度
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发挥安全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电梯事故赔付能力,逐步建立利用商业保险做好电梯事故处理工作的管理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政府鼓励、商业运作、中介实施、企业自愿”的基本原则,即:质监部门积极倡导,鼓励保险公司和电梯使用或管理单位落实安全责任保险;采取商业运作的方式招标保险经纪公司,由中标经纪公司招标保险公司并组织实施电梯投保、协调解决保险赔付及其他问题;积极鼓励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投保。
五、工作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2015年4月10日前)
质检局要认真研究大会战的六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落实时限,并针对每项工作任务在4月15日前召集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对每项任务的落实进行细致周密的安排。有部署、有督查、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质监局负责督促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明确电梯使用管理责任者及其责任义务,做到九个到位,未明确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此项工作在4月20日内完成。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大会战的目的、意义,动员有关单位和电梯的生产使用等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大会战工作。
(二)自查自纠、消除隐患阶段(2015年4月20日至6月30日)
针对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安全风险大排查、“三无”电梯专项整治、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和电梯安全监管重点前移等五项工作任务,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维保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在用电梯逐台进行隐患和风险的排查,对发现问题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逐台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和风险,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按照“一梯一档”的要求填报“问题”电梯信息表(见附件2),并在6月25日前上报质监部门。安全监察部门一要责成电梯使用单位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规定的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其中自查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管理人员的配备,设备使用登记、变更或停用情况,档案管理及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维保合同签订情况等。(附表4、电梯自查项目记录表;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自查项目记录表;6、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自查情况汇总表)二要责成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要对所维保的电梯逐台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检查内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规定,覆盖《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梯》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内容。要重点对驱动主机(含制动装置)、层门系统、平衡系数、附加制动器等进行检查。对存在隐患的电梯应及时会同使用单位整改到位,在整改到位前应当督促使用单位停止使用或采取监控措施,防止发生事故。三要督促电梯制造单位或其代理单位对所制造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使用和维保单位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自查自纠工作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向质监部门报告。四要对投诉举报属实或制造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质监部门应责令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进行针对性排查和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五要在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维保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质监局要针对“三无”电梯专项整治、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修理、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和安全责任保险等工作任务,搞好前期的调查研究及排查摸底工作,掌握底数和具体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政府汇报,协调房屋住建、财政和保监等相关部门,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基础条件。
(三)监督检查及联合推进阶段(201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质监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组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执法督查等人员,结合电梯定期检验等工作,以使用15年以上、车站、机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三无电梯”,以及自查发现问题尚未整改完成的、群众投诉举报的、制造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为重点,对全市在用电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风险,要责令使用管理责任和维保单位尽快落实整改。对不依法整改的使用管理责任和维保单位,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特别对故障多、投诉多以及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要结合定期检验开展一次风险评估,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提出修理、改造、更新的建议。发现企业自查存在虚假情况的,应要求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重新进行自查,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对自查自纠中不能完成整改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电梯,督促使用管理责任和维保单位补充完善整改措施,并尽快落实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质检局要利用本次企业自查和上报数据的机会,整理更新电梯监管数据库。
(四)集中整改及实施落实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县质监局对前期建档中未能完成整改的电梯,要集中攻坚,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力争完成整治工作。一是对于“三无电梯”,要报请地方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重点要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落实维保单位、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措。二是要积极推动各旗县区政府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对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重点是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便利使用的程序。三是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缺失或不足的,重点是由旗县区政府给予资金补助,按照“政府统筹、财政支持、技术支撑、群众参与、过程公示、部门协同”的原则协调解决,并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期筹措机制。四是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仍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要依法予以封停,同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提请作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提出工作建议。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客观向社会公开电梯安全状况及整改的建议,推动隐患整治工作。
县区质监局针对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安全风险大排查和电梯安全监管重点前移等项目,及对企业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汇总台帐,明确问题整改时限和督办责任人,监督相关单位集中进行整改,并将隐患整改情况于11月20日前上报市质监局。对“三无”电梯专项整治、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和安全责任保险等任务,要积极组织实施,务必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年大会战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归纳安全监管工作经验。迎接市质检局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电梯安全问题备受公众与媒体关注,县委县政府都高度重视,保障电梯安全关系百姓安全、社会和谐与稳定,是一项民生工程。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提供有效保障;要及时分析研究大会战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严格奖惩,推进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部门合力。一是质检局要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列入民生保障项目和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活动;加强质监(市场监督管理)、安监、住建、公安、消防、财政等部门的合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监督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落实相关责任,协调配合推动大会战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宣传教育,鼓励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大会战工作做好面向社会、面向政府、面向相关部门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电梯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大会战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特别要在“全国质量月”期间主动向社会公布电梯安全状况、监察和检验发现的问题,以及大会战取得的成绩和进展,动员、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对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质量的监督,促进安全监管工作更好开展。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