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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原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五原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12-0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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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原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建农场,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五原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

五原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在不断巩固提升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还要持续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并逐步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办法,提高补贴效能。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内蒙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农2021735号)和《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财农2021510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结合我县耕地地力保护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按照用养结合、保护利用,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强化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鼓励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杆还田、深松整地、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农药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改善提升耕地地力,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促进我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全面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二、实施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依据。2021年我县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行全县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原计税耕地面积,以亩为单位计算。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补贴工作中存在的因土地流转、征用等原因引起的各种争议及其它新情况,应本着“解决问题、方便领取、属地负责”的原则,做到事前预防,事后监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按国家要求,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水产养殖耕地、林地、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列入2021年退耕范围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二)补贴方式。为全面落实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足额直达农民个人账户,切实加强各类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实现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的集中统一发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农牧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财农2021510号)文件要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继续通过“一卡通”发放。

(三)补贴金额。上级拨付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207.1万元其中5807.1万元发放到农户手中其余3400万元统一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工程项目的实施

(四)补贴步骤。各乡镇办事处农场、场站要将计税面积(不得突破2020年上报面积)、享受补贴村组数、享受补贴人口数、享受补贴户数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至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种植业股各乡镇、场站要认真逐户详细核实享受补贴农户情况:户主姓名、身份证或户口本号、补贴面积、电话号码等,更新数据要及时、准确,使两网数据准确对接,并将补贴清册(即导出数据)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各村组公示照片电子版上报县农局。

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举报电话 0478-7960954

五原县财政局举报电话       0478-5235020

三、保障措施相关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乡镇办事处、建沣农场、场站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补贴精准高效

明确职责分工。县政府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行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县财政负责资金管理和拨付,根据实际适当安排相应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农科局负责技术支持,加强对耕地地力提升措施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做好补贴项目管理,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确保补贴措施达到预期效果。各乡镇办事处建沣农场、场站要健全补贴资金财务公开与基础档案管理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种粮农户的补贴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一致,建立每个农户补贴情况由乡镇办事处、建沣农场、场站派专人公示到村、组,并拍照存档备查的补贴公示制度,扎实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对照方案实施县财政、农科局要根据《五原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额度、依据、方式、范围、补贴流程等要求做好实施。补贴资金由代发银行直接打卡发放到农户“一卡通”,严禁使用现金兑付补贴资金;应发放给村组集体、农场等单位的补贴资金必须直接发放到对公账户,严禁由村干部或其他个人代领。

严格资金管理。县财政、农科局要切实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建沣农场、场站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国家惠农政策补贴,严禁挤占挪用,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加强督导考核。县财政局、农要及时督促,密切跟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进展情况适时对各乡镇办事处建沣农场、场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政府,将作为年底考核重要依据。县财政、农科局2021年1220日前将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市财政局、农牧局。

开展宣传培训。县财政要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制度,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开透明。全县各级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将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同时还要宣传政策实施的重要意义,及时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耕地地力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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