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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原县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五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12-0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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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原县2021年玉米、大豆和

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建农场,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五原县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五原县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2.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种植户花名册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

五原县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

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财政厅关于拨付2018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预算的通知(内财贸〔2018〕1474号)《关于下达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预算的通知》(财贸〔20217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县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推进玉米、大豆和马铃薯收储制度改革,实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促进玉米、大豆实现供求基本平衡与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促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基本原则

(一)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积极稳妥推进玉米大豆、马铃薯收储制度改革,玉米大豆、马铃薯价格由市场形成,建立对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的补贴制度,保障优势产区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收益基本稳定。

(二)定额补贴、调整结构。在玉米大豆、马铃薯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面积和产量,充分发挥价格、财政补贴对生产的调节作用,体现优质优价,促进我县种植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补贴资金要做到补贴标准明确、操作流程规范、实施过程透明,充分利用此前粮食补贴工作的基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财政补贴资金的安全有效。

三、玉米 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范围及金额。我县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范围为在我县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的生产者。上级共下达我县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6455万元,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25.2万元,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1.3万元,共计补贴资金6481.5万元。其中,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6455万元,10%将用于产业结构调整。

(二)补贴标准。按照补贴资金总金额数平均到实际种植面积(经县相关部门最终核查的面积)为准。

)核实种植面积。核实种植面积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是申报、编册。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向所在村组上报合法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面积,填写《2021年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户花名册》(签字并按手印),同时由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地块相邻地块的其他农户签字证明(两人签字证明并按手印),村组核实编制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户花名册,村三委组织专人对玉米、大豆、马铃薯上报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村三委负责人(三人)在本村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户花名册上签字盖章,并将花名册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村三委负责人要对本村上报表格真实性负全责。

二是调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对本乡镇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面积进行审核调查,并汇总行政区域内全部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户花名册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是上报。乡镇将调查报告、公示结果及花名册以红头文件形式,由主要领导(乡镇党委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送县财政局、农局。各乡镇办事处、农场、场站要对上报表格的真实性负责。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将安排相关部门组成核查组对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开展入户抽查地核实工作。查地核实后的汇总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面积,经县人民政府认定后上报市相关部门,同时抄送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向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者发放补贴的依据。

)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县财政部门在收到市财政部门拨付的补贴资金后,以审核后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面积发放各乡镇补贴。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补贴标准和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花名册编制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清册,对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的补贴信息要在村社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将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资金发放到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生产者手中。

四、切实加强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县人民政府承担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主体责任,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农、财政、发改、统计、审计、农调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发改部门负责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成本收益和市场价格监测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的测算、拨付和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指导工作;由农科局牵头,和统计共同负责玉米、大豆、马铃薯实际种植面积和种植地块数据统计调查及核实工作;国家统计局五原县调查队负责提供玉米、大豆、马铃薯播种面积和产量。粮食部门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多元化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玉米、大豆、马铃薯等工作,防止出现“坏粮”和“卖粮难”。

(二)强化资金管理,保证经费到位。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不得混用。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面积,不得以补贴范围之外的作物套取补贴资金,不得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保证资金足额到位。

(三)具体时间要求。申报、编册时间为1110日。调查、公示时间为11111118日。1118日后如发现漏报不予补贴,所产生矛盾由乡镇自行解决。

(四)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操作程序。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要尽快、准确、无误的发放到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手中,20211210前全部发放到位,禁止集体代领补贴资金,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由五原县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对全县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监督检查。对村民小组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公示情况进行核查,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保留影像资料。同时在村民小组内随机抽取三名农户,询问是否知晓公示情况,并填写2021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核查表。第一轮核查结束后,开始对全县所有村民小组进行第二轮核查,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同时在村民小组内随机抽取三名农户,询问是否知晓公示情况,并再次填写2021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核查表。杜绝谎报、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约束、互相监督的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谎报、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发现问题的农户要取消其三年享受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格。对于发现问题较多的乡镇及村委会要减少所在行政区域内下一年度的补贴标准,对于骗取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资金的镇村社干部要严肃处理,对于金额大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年度项目结束后,要主动提请审计部门,对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项目进行年终审计。并设立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

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举报电话    0478-7960954

五原县财政局举报电话          0478-5235023

五原县统计局举报电话          0478-5245828

(五)加大宣传力度,完整宣传政策。为促进政策平稳过度,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纸、宣传册及干部走村入户宣传等方式,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广泛宣传,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广大群众清楚的了解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的意义,掌握补贴对象、标准、兑付方式和时间等政策要点,做到心中有底,赢得群众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2

2021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种植户花名册

                                           单位:亩

农户姓名

种植地点

种植种类

种植面积

联系电话

农户签字(盖章)

 

 

 

 

 

 

 

 

 

 

 

 

 

 

 

 

 

 

 

 

 

 

 

 

 

 

 

 

 

 

 

 

 

 

 

 

 

 

 

 

 

 

 

 

 

 

 

 

 

 

 

 

 

 

 

 

 

 

 

 

 

 

 

 

 

 

 

 

 

 

 

 

 

 

 

 

 

 

 

 

 

 

 

 

 

 

 

 

 

 

村三委负责人:                         

村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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