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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直部门和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五原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11-1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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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直部门和镇共同承担责任清单》的通知

 

、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承接落实赋权事项的通知》(巴机编办发〔20219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厘清直单位和镇的执法权限,明确相关职能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执法工作有效衔接、落地落实,经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直部门和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清单》明确的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县直部门和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1)(3)(1).xlsx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
2021年10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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