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五原县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对五原县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五自然资发〔2021〕1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五原县2013-063号、2020-025号、2020-035号、2020-041号、2020-042号、2021-002号、2021-005号7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二、此次挂牌出让的7宗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你局要严格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县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挂牌出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挂牌出让工作。
附件:1.《五原县2013-06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2.《五原县2020-02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3.《五原县2020-03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4.《五原县2020-04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5.《五原县2020-04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6.《五原县2021-00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7.《五原县2021-00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
附件1
五原县2013-063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公开出让2013-06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五原县2012年废弃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建新区第一批次》(内政土发〔2013〕187号)用地中,将其中已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23333.2平方米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位于五原工业园区,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四至:东至建设用地;西至新华路;南至光明路;北至建设用地。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工业5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容积率≥1;绿地率≤20%;建筑密度≥30%;建设期限为2年。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附件2
五原县2020-025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公开出让2020-02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该宗地为五原县存量建设用地,位于五原县烟草公司北侧,面积3047.51平方米,设定用途为商住用地,具体四至:东至兴原路;西至中蒙医院,静园;南至烟草公司;北至静园。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容积率≥1.0并且容积率≤3.2;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设期限为2年。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附件3
五原县2020-035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公开出让2020-03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该宗地为五原县存量建设用地,位于五原县七排干西侧、楞乌线北侧,面积21400平方米,设定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具体四至:东至七排干西侧;西至农耕灌溉渠东侧;南至五乌公路北侧;北至耕地南侧。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住宅7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容积率≥1.0并且容积率≤2.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5%;建设期限为2年。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附件4
五原县2020-041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公开出让2020-04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该宗地为五原县存量建设用地,位于五原县红卫路南侧,面积5522.22平方米,设定用途为商住用地,具体四至:东至名都二期;西至华裕小区;南至名都一期;北至红卫路。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容积率≥1.0并且容积率≤1.7;绿地率≥25%;建筑密度≤30%;建设期限为2年。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附件5
五原县2020-042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公开出让2020-04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该宗地为五原县存量建设用地,位于五原县红卫路南侧,面积401.67平方米,设定用途为商住用地,具体四至:东至名都二期;西至名都一期;南至金帝家园;北至名都二期。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容积率≥1.0并且容积率≤1.7;绿地率≥25%;建筑密度≤30%;建设期限为2年。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附件6
五原县2021-002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公开出让2021-00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该宗地为五原县存量建设用地,位于五原工业园区,面积118865.76平方米,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四至:东至中兴能源;西至工业园区西环路;南至空地;北至凤凰路。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工业5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密度≥30%;建设期限为2年。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
附件7
五原县2021-005号宗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城市规划,经国有土地出让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公开出让2021-00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五原县2020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第一批次》(内政土挂字〔2020〕11号)用地中,将已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27390.37平方米、《五原县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11年第二十一批次建设用地》(内政土发〔2012〕139号)用地中,将已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15143.49平方米和五原县原国有建设用地的698.21平方米,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该宗地位于五原县建设路北、繁荣路东,设定用途为商住用地,具体四至:东至冯玉祥路;西至繁荣路;南至建设路;北至团结路。
二、供地方式及年限:
该宗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三、土地使用条件及规划指标:
容积率≥1并且容积率≤2;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设期限为2年。
四、供地时间:
出让方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提供给受让方。
五、公告方式:
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公告。
六、公告及挂牌时间:
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七、竞买人资格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八、挂牌程序:
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挂牌。
九、挂牌地点: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十、实施主体:
本宗土地挂牌由五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十一、挂牌人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此次挂牌出让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