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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原县行政村村庄分类的批复
来源:五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12-21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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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五原县行政村村庄分类的批复

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对五原县村庄分类予以批准的请示》(五自然资发〔2020〕247号)文件已收悉。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五部委《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五原县村庄分类方案。

二、你局要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因地制宜,分类编制,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三、你局要与各乡镇、办事处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村庄规划并动员、组织村民以主人翁的态度,在调研访谈、方案比选、公告公示等各个环节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协商确定规划内容。村民委员会要将规划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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